商业火箭企业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资本有望赋能助推商业航天快速发展 核心观点 事件: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率先纳入商业火箭企业,资本市场将助力商业航天产业加速解决瓶颈环节、实现快速发展。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不对企业营收和净利润规模做出要求,而是强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等,为暂不具备盈利能力但真正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提供便利,主要适用于产品技术复杂、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的企业,目前已在生物医药领域落地,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发布的指引就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细化规定,成为除生物医药外又一个明确规定的前沿科技领域。国家推动商业火箭企业上市,核心是通过资本赋能助推商业航天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作为航天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商业火箭产业身处“星箭场测用”全产业链关键枢纽,既能牵引上下游先进材料、精密制造等实体领域协同升级,又因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性,亟需资本市场开辟长效融资通道。 罗楠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100001luonan@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 冯函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70002fenghan@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 鲍丙文执业证书编号:S0860124070016baobingwen@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 ⚫指引聚焦核心技术能力和硬科技属性,明确了阶段性成果,我国头部商业火箭公司有望达到标准。指引主要明确了:1)要求企业需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基础上具备明显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以及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等关键指标。对于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2)要求商业火箭企业申报时应当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这一阶段性成果;3)要求商业火箭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我们认为上述指引强调关键部件自研能力、运载能力与未来可回收技术潜力等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我国目前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及可回收试验正加速推进中,已涌现出一批掌握核心部件技术的商业火箭公司,有望陆续满足指引要求。 ⚫火箭是当前商业航天的瓶颈环节,随着产能释放、运力提升及可回收技术突破,卫星组网进度有望迎来跨越式增长。低轨轨道与频段资源具有“先占先得”特征,解决火箭端瓶颈是卫星组网规模化的必要条件。未来我国火箭端有望迎来产能释放、运力提升、可回收&复用技术突破三重共振,发射瓶颈或将加快解决,卫星组网进度有望有望迎来跨越式增长。1)商业火箭公司通过IPO扩大融资后,有望加快可回收&可复用技术验证和火箭产能释放;2)可回收&复用火箭技术的突破将大幅降低发射成本并缩短发射时间间隔;3)火箭运力提升后将显著提升卫星组网数量和速度。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随着未来政策不断支持、技术加速迭代、火箭产能释放带来的供给端支持,我国火箭数量及发射次数有望迎来跨越式增长。随着多型号火箭研发的不断推进及火箭产能端的逐渐释放,火箭端瓶颈有望加速突破。相关标的: ⚫卫 星 端 :航 天 电 子(600879, 买 入)、臻 镭 科 技(688270, 未 评 级)、国 博 电 子(688375,买入)、霍莱沃(688682,未评级)、海格通信(002465,买入)、成都华微(688709,未评级)、西测测试(301306,未评级)、智明达(688636,未评级)、光威复材(300699,买入)等; ⚫火 箭端 :航天动力(600343,未评级)、高华科技(688539,未评级)、国科军工(688543,未评级)、铂力特(688333,未评级)、中航重机(600765,买入)、派克新材(605123,未评级)、航宇科技(688239,未评级)、航亚科技(688510,未评级)、斯瑞新材(688102,未评级)、超捷股份(301005,未评级)等。 风险提示:火箭研制进度不及预期,火箭工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