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公共政策及预算项目绩效评估方法与工具评估报告总结
核心观点与主要发现
- 评估框架与目标:多哥的预算法有机法(LOLF)为评估项目成果和公共政策提供了法律框架,明确规定了财政管理和监督机构在绩效评估中的职责。然而,实际操作中,政策评估仍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系统化的方法和工具。
- 当前实施情况:
- APR质量:预算项目的年度绩效报告(APRs)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质量控制流程,导致审计委员会获取的信息可能存在偏差。
- 时间表延迟:审计法院发布的预算法执行报告(RELFs)存在显著延迟,未能形成执行与预测之间的良性循环。例如,2021年和2022财年的RELFs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4年9月发布,而按规定应在2022年9月底和2023年9月底提交。
- 机构参与:经济财政部和监督机构在绩效评估中的参与方式不同。审计法院在RELFs中包含绩效分析,但经济财政部在预算编制中未充分利用项目绩效数据。
- 主要建议:
- 强化DGBF作用:通过集中提交APRs并加强质量控制,提升DGBF在APR生产中的作用。
- 统一时间表:采用共享的时间表和操作程序,确保RELFs在预算讨论前完成。
- 引入绩效讨论:在预算法草案制定过程中,引入侧重绩效的会议,审议目标、指标和成果。
- 质量控制参与:让财务监督部门(IGF)和金融监管局(DNCF)参与APRs的质量控制。
- 提升监测能力:继续提升绩效监测的实施能力,确保APPs和APRs结构与部门计划一致,发展绩效审计,为公共政策评估奠定基础。
研讨会情况
- 研讨会目标:通过制定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加强公共政策及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并培训相关官员。
- 参与情况:60名来自审计法院、财务监督部门等机构的官员参与了两天的研讨会。
- 满意度:参与者对研讨会高度满意(93%),并提出了能力建设需求,包括深化项目绩效监控机制、监控国有企业绩效和绩效审计方法。
结论
多哥的绩效评估体系仍需完善,特别是在方法和工具的规范化、时间表的严格执行以及机构间的协调方面。通过实施建议,多哥有望建立更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促进公共财政管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