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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监管助力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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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监管助力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匹配

监管助力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匹配 glmszqdatemark2025年12月20日 分析师:朱丽芳执业证书:S0590524080001邮箱:zhulf@glms.com.cn 分析师:刘雨辰执业证书:S0590522100001邮箱:liuyuch@glms.com.cn 推荐 维持评级 监管通过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以推动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2025年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背景:《办法》是对保险新“国十条”中提出的“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的落实,旨在推动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与新会计准则间的衔接。2)《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等,管理原则包括全面覆盖、合理匹配、稳健审慎、统筹协调;②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③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特征等制定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④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其中监管指标需设立阈值以加强限额管理、监测指标通过设置差异化的预警区间以适时提示风险。财险公司有3项监管指标、3项监测指标,人身险公司有4项监管指标、7项监测指标。 相关研究 监管指标侧重覆盖率管理、监测指标侧重利差水平。1)监管指标:财险公司的监管指标包括沉淀资金覆盖率、收入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三大覆盖率均不得低于100%。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指标包括有效久期缺口、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其中有效久期缺口的监管标准为[-5年,5年],对于缺口低于-5年的则要求其现金流流入有效久期不低于5年;三大覆盖率均不得低于100%。2)监测指标:财险公司的监测指标包括利差一(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利差二(净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压力情景下的利差;人身险公司的监测指标包括修正久期缺口、基点价值变动率、利差三(新增固定收益类资产到期收益率与新业务负债最低要求回报率差额)、利差四(会计投资收益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差额)、压力情景下的利差、流动性匹配率、分大类账户的成本收益匹配指标和流动性匹配指标。 1.关于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点评:险资投资股票风险因子迎调整,耐心资本优势持续凸显-2025/12/072.保险资金2025Q3点评: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持续增长,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配比明显提升-2025/11/17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程度有望提升,行业经营有望稳步向好。上市保险公司实施新准则以来,利率波动对其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显著增加,但由于寿险负债久期相较资产久期更长,利率波动对负债端影响更大。2023-2024年,在长端利率下行的背景下,5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负债端的变动幅度分别是资产端的1.31倍、1.28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存在一定的错配风险。《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业务规划、产品开发和定价、保险业务管理、资产配置政策、重大投资等5大方面加强资产负债联动管理,同时要求管理措施具体有效。后续在监管的引导下,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能力有望提升。 投资建议: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实施、长端利率中枢下移,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难度边际加大。《办法》的颁布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风险偏好等特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进而能有效防范保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在监管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的管理下,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有望更加匹配。 风险提示:经济复苏不及预期,资本市场波动加剧,长端利率下行。 资料来源:各公司公告,国联民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各公司公告,国联民生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利益。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民生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本报告亦可能由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香港地区发行。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发行与分销。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授权之机构及个人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任何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操作建议或任何保证,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本公司自营部门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公开传播、篡改或引用,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B座7层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9层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