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2月12日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迎来首部系统性监管框架,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业务设置3年过渡期进行整改。
核心观点:
- 明确职责边界,禁止“隐性担保”:《办法》强调托管行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定位,明确列出十三项禁止性职责,核心在于银行不承担托管产品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严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垫资或流动性支持,从制度上阻断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的路径。
- 强化业务隔离,提升非标资产托管门槛:《办法》要求托管业务在人员、岗位、物理场所、账户资金、业务数据和信息系统五个维度与其他业务实施有效隔离,不得将托管业务与其他业务挂钩考核。针对非标准化资产,提出了更高的审慎性要求,需对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本身进行充分评估。
- 系统性构建业务运营与风控体系,设置过渡期:《办法》对托管业务的治理架构、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从业行为、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提出了全面要求,要求托管业务系统需具备高效清算、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和完备的业务连续性计划,业务资料需保存10年以上,并从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考虑到存量业务的复杂性,《办法》设置了3年过渡期进行整改。
投资建议:
行业头部效应凸显,中收质量望提升,资管行业生态优化。新规大幅提升了托管业务的合规与技术门槛,资本雄厚、系统先进、风控成熟的头部银行更能满足监管要求,部分区域性中小银行可能转向更标准化的资产或与头部银行合作。禁止“隐性担保”将倒逼银行回归托管服务本源,从依赖风险溢价的收入模式转向依靠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办法》对信息系统有硬性要求,率先实现托管业务智能化、数字化的银行将建立起显著的竞争优势。《办法》通过厘清托管职责,有助于推动资产管理人切实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行业分工有望回归本源,维持行业“推荐”评级。建议关注托管业务基础雄厚、资本充足、科技投入持续的大型银行如工商银行(601398.SH)和农业银行(601288.SH)。
风险提示:
政策执行风险;盈利下滑风险;业务调整风险;技术投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宏观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