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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张晗菡宋懿帝|010-67413331|zhanghanhan@dagongcredit.com 2025年12月9日 摘要:“联合银行”因兼顾县域法人地位成为近年来省联社改革的主流模式之一,其中,浙江“下参上”共建、广西“上参下”化险、河南“渐进式整合”的改革路径,分别适配于发展均衡、风险突出、整合压力大的不同省情,为全国省联社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展望未来,省联社改革将呈现多元化、渐进式发展特征,推动农信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农村金融支撑。 一、“联合银行”模式在政策引导下成为省联社改革的主流模式之一,具有“两级法人”和“有限牌照”的主要特征。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正式拉开了全国范围内省联社改革的序幕,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在此政策引导下,“联合银行”模式作为兼顾县域法人地位的改革模式,逐渐成为各省省联社改革的主流模式之一。 “联合银行”模式具有两项主要特征:一是“两级法人”架构,即省级联合银行与县域农商行均保持独立法人地位,通过股权纽带形成协同体系。根据股权结构和出资方向的不同,“联合银行”模式进一步分为“上参下”和“下参上”两类:“上参下”指由省级财政厅或地方国企出资组建联合银行,再由新成立的联合银行参股或控股辖内农商行或农信社的模式;“下参上”指由多家基层农商行或农信社共同入股组成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二是“有限牌照”经营。省级联合银行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与发放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主要提供资金清算结算、资金调剂、参与资金市场等服务,以避免与基层农商行或农信社的直接竞争。 目前,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江苏、江西等省份已陆续获批设立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形成了多样化的实践样本,为全国农信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参考。概括来看,浙江的“下参上”温和改革、广西的“上参下”风险处置型改革以及河南的“先联合银行、后统一法人”的渐进式改革,分别适配于发展均衡、风险突出、整合压力大的不同省情,为全国省联 社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二、浙江采用的是典型的“下参上”“联合银行”模式,该模式适配于农信系统整体质量较高、治理较为完善的省份,优势在于改革较为温和,有利于提升全系统的整体效能。 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是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第一单”,也是目前少数采用“下参上”持股结构的省级联合银行。2021年10月,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务院批准,2022年4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由全省82家县(市、区)农商银行、农信联社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50.25亿元,各成员行持股比例均衡(其中前十大股东均持股1.99%),体现了自下而上的共建特征。 浙江省联社改革的核心逻辑是维持县域法人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省级联合银行主要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不干预成员行业务经营,通过构建“小法人+大平台”体系,该模式在降低改革阻力的同时,实现了系统内资金清算、科技研发、品牌建设等公共服务的规模效益。截至2024年4月末,全系统各项存款余额4.74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2万亿元,规模持续位居全国农信系统首位,资产质量保持优良。 浙江的“下参上”“联合银行”模式适用于农信机构整体质量较高、县域经济活跃、基层治理较为完善的省份,其优势在于改革震荡小、成员行积极性高,有利于在稳定中提升全系统整体效能。 三、广西采用的是“上参下”“联合银行”模式,该模式适配于农信系统风险突出、自我修复能力偏弱,亟需省级力量介入处置的省份,是典型的风险处置型改革。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农商联合银行”)采用的是“上参下”“联合银行”模式(以下简称“广西模式”),聚焦风险化解与体系重塑。2022年12月,广西深化农信社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复,2024年2月,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正式获批开业。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国有企业主导发起,通过向下参股方式联合区内91家市县级农合机构共同组建,注册资本26.00亿元,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财政厅持股53.85%,体现了省级主导、自上而下的系统重构特征。 广西模式的核心是以股权为纽带强化省级机构对基层的风险管控与资源注入能力,省级联合银行在履行服务职能的同时,重点承担高风险机构处置、不良资产清收、公司治理规范等化险任务。通过构建“省级统筹、股权联动”的治理架构,该模式在短期内稳住了区域金融风险底线,推动了全系统资产质量与经营稳健性的整体改善。截至2025年6月末,全系统资产总额1.43万亿元,存款余额1.20万亿元,贷款余额0.84万亿元,不良贷款相关指标较改革前显著下降。 广西的“上参下”“联合银行”模式适用于农信机构风险突出、自我修复能力较弱、亟需省级力量介入处置的省份,其优势在于风险化解迅速、省级控制力强,能够有效阻断风险传导并重塑区域金融生态。 四、河南采用的是“先联合银行、后统一法人”的渐进式改革,适配于农信机构数量多、区域发展不平衡、风险与整合压力并存的省份。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是全国农信社改革中“先联合银行、后统一法人”渐进式改革(以下简称“河南模式”)的代表,其改革路径分为“联合银行”和“统一法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联合银行”阶段。2023年8月,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获批筹建,同年11月正式挂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省级国企控股,主要承担统筹全省风险处置、规范股权管理、补充资本等系统性化险任务。 第二阶段:“统一法人”阶段。2025年2月,在完成前期风险隔离与治理整肃的基础上,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与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法人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正式组建河南农商银行,实现向“统一法人”的关键转变。同年9月,河南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正式吸收合并开封、平顶山等9市农商银行(农信社)及村镇银行共82家机构,是2025年第二批吸收合并。 河南模式的核心是遵循“先化险、后整合、再升级”的改革逻辑,通过两步走分别实现风险平稳释放与资源高效整合,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阶段整合”的改革特征。截至2024年末,河南农商银行资产总额达2.58万亿元,存款余额2.16万亿元,贷款余额1.3万亿元,存贷款市场份额均居河南省银行业首位,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覆盖面显著增强。 河南模式适用于农信机构数量多、区域发展不平衡、风险与整合压力并存的省份,其优势在于兼顾了阶段性风险防控与长期体系重构,以渐进方式实现稳健而彻底的系统升级。 五、三种路径均印证了改革需与区域经济水平、风险状况和治理基础相匹配。展望未来,预计更多省份将依据自身发展水平、风险状况与整合需求,选择或融合不同模式,共同推动农信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 “联合银行”模式以“两级法人+有限牌照”为核心架构,形成了适配不同区域禀赋的差异化改革路径。浙江的“下参上”模式在稳定中提质增效,广西的“上参下”模式强化了省级风险处置能力,河南的渐进式改革平衡了化险与整合,三种路径均印证了改革需与区域经济水平、风险状况、治理基础相匹配。 展望未来,省联社改革预计将呈现多元化、渐进式发展特征,更多省份将根据自身发展水 平、风险状况与整合需求,选择或融合不同模式。改革重点将不仅限于风险化解和治理结构的优化,更将延伸至数字化转型、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及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衔接,最终推动农信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农村金融支撑。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