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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锚定高质量发展航向,走好新征程经济发展路

2025-12-12大公信用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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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锚定高质量发展航向,走好新征程经济发展路

2025年12月11日 技术研究部刘会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全面总结2025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并对2026年经济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作为“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承前启后的关键会议,会议既立足当下,直面“老问题、新挑战”,又着眼长远,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 一、会议核心基调:肯定成绩、正视挑战、坚定信心 本次会议对2025年经济工作给予了“很不平凡”和“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的积极评价。 (一)2025年经济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 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交出亮眼答卷,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主要目标顺利完成,经济增长韧性持续凸显,全年经济增速预计达到5.0%左右,顺利完成年度预期目标。这一成绩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合组织等多家国际机构近期纷纷上调2025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期,其中IMF与经合组织均将我国2025年增速预期上调至5.0%。 二是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强劲;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出口表现超预期,以美元计价1-11月出口同比增长5.4%,市场多元化布局成效显著;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码,前三季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8.8%,显著高于年初4.7%的预算目标。 (二)实践经验总结:五个“必须”规律性认识 基于2025年经济发展实践,会议系统性总结出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的五 点规律性认识,构成下一步经济工作的核心遵循。 一是必须充分挖掘经济潜能,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激活各类要素活力,释放经济内生增长动力。 二是必须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以精准政策托底经济运行,以深化改革破除发展障碍,以创新驱动培育发展动能。 三是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市场活力与监管效能,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既加强基础设施与产业项目建设,又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实现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相统一。 五是必须以苦练内功来应对外部挑战,聚焦自身发展,强化产业韧性与创新能力,在复杂外部环境中保持战略定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并未回避挑战。会议客观指出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老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带来外需压力;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11月我国制造业PMI虽回升至49.2%,但仍处收缩区间,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年内首次跌出扩张区间;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与地方隐性债务问题尚有待进一步妥善应对。 但这些问题多为“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经过努力完全可以解决。“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制度优势显著、产业基础扎实、市场潜力巨大、政策储备充足,只要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就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二、2026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与宏观政策取向 会议围绕“十五五”开局关键年的发展需求,明确2026年经济工作总目标与宏观政策框架,凸显“更加积极有为”与“增强协同性”的核心特征。 (一)总体要求: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并重 2026年经济工作总目标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这一目标既强调增长速度的合理性,更突出发展质量的提升,为全年经济工作划定核心方向。 (二)宏观政策组合:财政与货币协同发力 财政政策方面,会议明确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赤字、债务总规模和支出总量,通过“加力提效”支撑经济发展。一是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为重大项目建设与民生保障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分批次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三是高度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明确要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规范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 货币政策方面,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为核心目标,坚持适度宽松取向,提升政策精准性与传导效能。一是灵活高效运用降准降息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推动融资成本持续下行,为实体经济减负。二是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三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在宏观政策机制方面,会议强调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与有效性,明确将各类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化解政策间潜在的冲突或抵消效应,从制度层面提升宏观治理整体效能,确保政策合力充分释放,强化逆周期与跨周期调节力度。 三、2026年八大重点任务 会议部署的“八个坚持”重点任务,构成2026年经济工作的“施工图”,核心逻辑是以扩大内需和创新驱动为引擎,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发展与安全,最终落脚于民生保障。 任务一: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从消费与投资两端协同发力,激活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在消费端,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与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通过提高居民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清理服务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预计将推动文旅、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进一步提质扩容。今年前11个月,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销售额超2.5万亿元,相关政策将在2026年持续深化。在投资端,明确将多措并 举推动投资止跌回稳,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的积极作用,提前布局“十五五”重大项目;通过完善民间投资激励机制、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任务二: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构建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支撑体系。通过制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方案,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具体落地抓手方面,会议明确将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化拓展“人工智能+”,预计将有效推动新能源、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同时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集中资源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引领全国创新发展的增长极。 任务三: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以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破除地方保护与行政垄断,继续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二是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基础上,完善并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改善企业现金流。三是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防范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任务四: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 顶住外部环境压力,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是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优化自贸试验区布局,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二是进一步拓展新业态,在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的同时,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三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沿线国家产能合作;商签更多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任务五: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 统筹城乡融合与区域发展联动,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释放全域发展潜力。 一方面将以县城为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完善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引领作用,加强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任务六: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统筹发展与减排,以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双赢。一是将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预计将促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投资与消纳力度。二是优化环境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扎实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任务七:坚持民生为大,凸显人的核心地位 加大民生投入,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真正投资于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教育资源优化调整,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倡导积极婚育观,预计将带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实现新出生人口规模的总体稳定。 任务八: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把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在稳定房地产市场方面,会议提出将因城施策优化调控政策,通过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稳定市场预期;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缓解地方债务方面,会议明确将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延续隐债“遏增化存”基调,督促地方政府主动化债,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其中,除常规性隐性债务置换外,会议明确将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预计2026年将出台针对该类经营性债务风险的新举措。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