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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之后:数字内容创作者洞察:意图、实践与挑战

电子设备2024-11-26联合国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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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之后:数字内容创作者洞察:意图、实践与挑战

数字内容创作者的见解理解他们的意图、实践和挑战 4执行摘要 1 - 背景和语境 1.1 内容创作者及其作为社区意见领袖的作用51.2 研究目标5 2 - 主要发现 6数字内容创作者的动机 2.1 2.2 与信任和准确性的关系 78A. 核实流程B. 用于创建内容的资料来源 99B. 法律框架A. 国际标准 92.4 挑战 2.5 现有对数字内容创作者的支持A. 伦理困境体验9B. 仇恨言论体验10C. 对赞助内容的看法10D. 对社交媒体平台实践和社区标准的评估11 A。培训和资源11B. 专业协会11 3 - 关于数字内容创作者 12 3.1 内容创作者的地理分布12 123.2 内容创作者的人口统计133.3 内容格式和体裁 3.4 社交媒体平台使用14 15 4 - 结论 165 - 附件:研究方法 165.1 第一阶段:在线调查165.2 第二阶段:深入访谈 执行摘要 这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屏幕之后》,旨在为数字内容创作者的世界提供宝贵的见解。该报告突出了关于数字内容创作者动机、技能、实践和挑战的研究发现。研究由美国鲍林格林州立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于2024年8月至9月期间进行,该研究采用了两种方法。首先,在线进行了8种语言的调查,受访者来自来自45个国家的500名内容创作者以及地区。其次,对20位数字内容创作者进行了深度访谈,以收集有关其内容创作实践和挑战的更详细的定性见解。 《联合国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令人担忧的是,在被调查的数字内容创作者中(59%),大多数人或者不熟悉,或者仅仅听说过与数字通信相关的监管框架和国际贸易标准。这一差距突显了告知创作者与表达自由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法规及其影响之必要性。 此外,研究还发现了数字内容创作者所面临的几个挑战。 其中强调的问题之一是仇恨言论,有32%的受访者报告称曾经历过。在遭受网络暴力的人群中,大多数选择无视它(31.5%)。只有五分之一(20.4%)向社交媒体平台举报。这表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合作伙伴可以在数字内容创作者如何有效地应对和举报网络暴力方面提供宝贵的培训。 对于这项研究,数字内容创作者被定义为定期在网上发布内容供公众消费且拥有超过1000名粉丝的个人,这是成为纳米影响者的资格门槛。 此外,受访的数字内容创作者在赞助内容相关的伦理困境中备受困扰。只有一半的受访创作者明确向受众披露他们的赞助商、捐赠者或资金来源。在采访中,许多人解释了他们如何努力在透明度与赞助商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研究发现,许多被贴上“网红”标签的数字内容创作者,对其真实或感知的影响力有着复杂的认知。虽然只有19%的创作者认为自己始终具有影响力,但他们经常向受众提供信息。该研究考察了创作者开发内容的依赖来源,以及他们是否在分享前花时间核实信息。研究发现,“人气”——以点赞和观看数量衡量——是网络来源可信度的最常见指标(42%)。排名第二的是,来自可信赖的朋友或专家的“内容背书”,也显著影响着创作者评估在线来源可信度的方式。普遍缺乏对信息的严格批判性评估突显了迫切需要提升创作者的媒介与信息素养技能,包括识别和使用可靠的核查资源。 这项研究的结果表明,迫切需要为数字内容创作者提供培训和支援。确实,大多数数字内容创作者表示不属于任何专业协会,并在其内容创作工作中缺乏指导。调查 respondents 表示有兴趣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免费在线课程,该课程旨在为参与者提供媒体和信息素养技能和知识。通过领导推动建立数字内容创作者全球标准的工作,并提供持续的能力建设培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以有效地支持其工作通常跨越国家界限的内容创作者。 该研究还深入探讨了创作者对管理数字内容创作的法规的认识在其各自的国家和国际关于言论自由和信息获取的标准中,例如 最终,这些努力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使命相一致,即培养包容性、信息灵通和可持续的社会,确保数字内容创作者能够在为信息格局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蓬勃发展。 1 - 背景和语境 1.1. 数字内容创作者及其作为社区意见领袖的角色 数字内容创作者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重塑着信息策展和传播的方式。无论他们吸引数百万粉丝还是专注于利基社群,这些有影响力的声音正越来越多地触达全球受众,尤其是那些越来越少使用传统媒体获取新闻的年轻一代。 1.2. 研究目标 理解数字内容创作者准备内容时的动机及其选择内容传播平台的选择 识别创作者培训需求以及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媒体与信息素养项目的参与兴趣; 尽管他们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许多独立工作的数字内容创作者面临着缺乏机构支持、指导及认可的巨大挑战。 当数字内容创作者以其独特而多样的视角丰富信息领域时,人们对其内容可靠性和质量的担忧正在增加,突出了对它们对数字信息生态系统影响进行更全面了解的必要性。 评估数字内容创作者的媒体与信息素养能力及内容创作实践,尤其是在品牌赞助以及他们如何处理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 探索数字内容创作者对言论自由国际标准的了解程度,他们应对有害网络内容的能力,他们对数字信息生态系统的贡献,以及他们与数字平台和传统媒体的关系。 认识到数字内容创作者对公众舆论、趋势和消费者行为具有重大影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确定了在全面研究他们的动机、技能和问责机制方面存在一个关键差距。没有洞察他们的意图、价值观和实践,就难以把握他们工作的全部影响。作为致力于保护和发展言论自由、获取信息以及媒体与信息素养的联合国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采取积极措施,通过这项旨在深入了解数字内容创作者的动机、实践和挑战的全球性研究来探索这些动态。通过分析这些因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制定一个框架,该框架不仅承认内容创作者的贡献,而且赋予他们维护高标准诚信和可信度的必要技能和知识。 在本研究中,“数字内容创作者”被描述为在社会平台(如YouTube、TikTok和Instagram)上为公众创作内容,并且至少有1000名关注者的人. 这项混合方法项目由美国鲍林格林州立大学的路易莎·豪博士设计并领导,它采用了匿名在线调查和对数字内容创作者的深度访谈。 研究成果已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在线课程提供信息“数字内容创作者与记者:如何在网络上成为值得信赖的声音”与美洲新闻中心(美国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合作开发,旨在为数字内容创作者和记者提供媒体和信息素养技能。 2 - 主要发现 “让公众知道哪里安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是我的责任。” 调查对象的绝大多数年龄在35岁以下,拥有1,000至10,000名粉丝,可以被视为纳米级影响者。受访者中最常用的平台是Instagram和Facebook(有关调查方法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第5节)。 萨贝哈·阿尔马斯,记者内容创作者,面纱记者,微型影响者,巴基斯坦 自儿时起,艺术便是我 passion,我想利用这份 expertise 来启发他人,让他们也能在世界上发现并 highlight 周围美好的事物。 2.1. 数字内容创作者发布内容的动机 当被问及在社交媒体上创作内容的主要动机时,最常见的回答是与其他人分享知识(26%), 其次是赚取收入(23.8%)和娱乐他人(23.4%)。相当一部分内容创作者(13.8%)表示,就某个主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是他们创建内容的主要原因(见图1以查看所有答案)。 信仰思卡拉瑶,艺术微型影响者,美国 “这个平台旨在为气候变化带来更多关注,特别是对黑人、郊区居民和年轻人……我认为我更像一个活动家而不是创作者。让这个事业获得更多关注是一种方式。” “内容创造者并不意味着要创造一个东西供音乐家使用。更重要的是创造动态内容为社会变革,那形式是最高的且最有价值的形式,无论你是否年轻得到它的报酬。” 安德莉亚·达·克鲁斯·科斯塔, 微影响者, 巴西 亚伯拉罕·托罗马德,音乐纳米网红,尼日利亚 接受采访的数字内容创作者在其工作中表现出对工作的深刻目标感。他们由超越单纯内容创作的使命所驱动;他们旨在与受众建立联系,分享有价值的见解,并在各自领域产生有意义的影响。这种承诺往往反映了他们的个人价值观和抱负,以及强烈的社会正义感,激励他们创作能够深深触动观众、促进社区参与的内容。 虽然数字内容创作者通常也被称作影响者,但被调查的有12%的人认为自己并不对受众有影响力。他们中大多数人(69.4%)认为他们有时会对受众有影响力。只有18.6%的人认为自己始终对受众有影响力。 被调查数字内容创作者的收入 只有31.4%的数字内容创作者将数字内容创作本身报告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调查的数字内容创作者拥有多种收入来源,包括平台广告收入分成(平均=21%),作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其次是销售产品的佣金(平均= 17%),品牌代言或合作费用(平均=14%),订阅费(平均=13%)以及其他(平均=4.3%)。相当一部分创作者(30%)表示,数字内容创作根本不产生任何收入。 我就与受众分享内容而言,大多数(62%)受访的数字内容创作者承认在向受众分享信息之前没有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大约三分之一的他们(33.5%)报告说,会分享内容,而不会检查是否信任来源或创作者。 2.2. 与信任和准确性的关系 随着观众越来越多地转向数字内容创作者以获取信息,创作者优先考虑准确性的需求变得更加关键。虚假信息和不实信息会迅速侵蚀信任,导致追随者产生怀疑和疏远。但与那些接受过正式训练以评估信息来源可信度,并具备核实事实的技能和工具的新闻记者不同,数字内容创作者通常缺乏这些方面的正式训练,这可能导致他们在确保其内容准确性的过程中面临挑战。 A. 核实流程 调查的数字内容创作者主要使用人气来评估网络来源的可信度41.6% 的人将在线内容的点赞数和观看数作为判断在线信息可信度的首要因素。内容是否由他们信任的朋友或专家分享是判断在线信息可信度的第二常见因素(20.6%)。作者或发布者在相关主题上的声誉(19.4%)是确定在线信息可信度的第三常见因素。内容中是否有证据和文献佐证仅是第四被提及的可信度指标(17%)。 中国的大网红张兆元很自豪地使用个人经历,因为他将其视为“客观生活”。 超过三分之一的创作者(36.9%)报告在传播前检查了内容。一些受访参与者强调了他们在工作中准确性和可信度 的重要性,并意识到了分享未经核实信息可能带来的潜在后果。 “一切基于我所从生活中汲取的素材。” 主流新闻媒体与网络非主流媒体资源联系为第三常见来源(36.9%)。平均而言,调查的数字内容创作者使用三种类型的资源来创作内容。他们通常不使用官方资源,例如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和网站。在危机时期,这可能会特别成问题,因为它可能导致错误信息的传播,从而在公众中造成混乱和恐慌。 秘亚·达维拉·罗密欧是一位秘鲁时尚和生活方式纳米网红,她解释了她如何核实她的来源: “跨检查媒体、人员、品牌或可信来源是关键。” 卡西·乔,一位英国记者微型影响者,解释了她使用主流媒体来源的情况: 米亚·达维拉·罗莫罗,秘鲁时尚与生活方式纳米网红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将会关注主流媒体,以了解世界正在发生什么……我们将会把它们当作某种起点。” 南非时事微影响者乌谢·查博科表示他将如何处理其账号上的虚假信息 在纳米比亚的保罗娜·内孔戈看到了网络资源,尤其是人工智能,是一个巨大的帮助和信息来源: “如果发布了一些错误内容... [我们]会跟进这个故事并通知我们的粉丝和标记这个故事。我们会告诉他们这个故事是假的。我们不删除它因为我们希望它成为一个例子... 我们会更新我们的粉丝。” “我会说我用应用程序来开发我的内容。但这是我会说的事情……它让你懒惰……”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数字内容创作者(68.7%)认为他们是在推广批判性思维和数字素养,即使据报道大部分受访创作者并不进行彻底的来源核实和评估。 B. 用于创建内容的资料来源 我们询问了数字内容创作者他们用来创作内容的信息来源。最常见的来源报告是个人经历/遭遇(58.1%)随后进行他们自己的研究和采访了解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