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报告 评级:增持 中国水务(855 HK) 目标价:6.52港元 中期核心业务保增长,项目提价步伐料可超预期 股票资料(更新至2025年12月1日) FY26H1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24.4% 公司FY26(年结:3月31日)上半年总收入及股东净利润分别同比下跌12.9%及24.4%至51.8亿元及5.7亿元(港币,下同),主因:(一)受到内地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供水接驳收入同比下跌28.6%至5.6亿元。(二)公司优化发展步伐,供水及直饮水建设服务收入分别同比下跌28.2%及60.2%至11.6亿元及5,300万元;(三)直饮水经营服务收入同比下跌5.6%至1.9亿元(见图表1)。 核心业务收入保增长 虽然如此,核心供水经营业务保持增长,相关收入及售水量分别同比增长4.5%及5.0%至18.0亿元及7.6亿吨。此外惠州美孚项目自FY25起提供收入,有效推动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扩张,FY26H1污水处理经营服务收入同比上升14.5%至3.6亿元(见图表1)。 水价调升加快推进,料可超出全年目标 FY26H1期间,公司共有8个供水项目获批涨价,已达8至10个项目的公司全年目标。获批项目包括湖南宁乡、湖北江陵、湖北石首、江西宜丰、深圳大工业区、河南西华、广东博罗长宁、河南鲁山项目,每日供水能力合共为105万吨,相等于2025年9月底公司总供水能力739万吨的14.2%(见图表2)。由于江西彭泽项目近日已获批涨价,黑龙江鹤岗及湖南怀化沅辰项目也已进入听证会阶段,我们相信FY26全年获批数目将超出预期。 资本开支下降支持高分红政策 由于公司优化发展步伐,FY26H1资本开支同比下降31.8%至12.4亿元,全年目标低于20.0亿元,同比下跌最少约40.4%。资本开支下降料可支持公司高分红政策。 重申“增持”评级 考虑FY26H1业绩及水价上涨因素,我们分别降低FY26-28股东净利润预测10.8%、14.8%、14.8%(见图表3、4),并相应将目标价由6.90港元下调至6.52港元,对应10.1%上升空间及9.5倍FY27市盈率。我们重申“增持”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水源受到污染、(二)水价提升幅度及进度低于预期、(三)汇率风险。 20250818-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水价调升保持推进 20250703-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FY25供水主业符合预期,高分红政策料持续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图表2:公司供水及污水项目分布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19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