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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电解液价格回升,氟化液项目持续推进 买入(维持评级) 事件:2025年10月28日,新宙邦发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6.16亿元,同比增长16.75%;归母净利润7.48亿元,同比上涨6.64%;扣非净利润7.15亿元,同比上涨1.26%。对应3Q2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8亿元,同比上涨13.60%,环比上涨5.45%;归母净利润2.64亿元,同比下跌7.51%,环比上涨4.03%;扣非净利润2.49亿元,同比下跌9.53%,环比上涨2.02%。 点评: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盈利水平基本稳定。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总体销售毛利率为24.51%,较上年同期下降2.58pcts。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同比上涨14.06%;销售费用同比上涨18.32%;管理费用同比下跌5.39%;研发费用同比上涨30.98%。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净利率为11.59%,较上年同期下降0.89pcts。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报披露,由于有机氟化学品和电子信息化学品板块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差异化优势,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电池化学品中原材料价格上涨对电解液的传导将在4Q25逐步落地,公司盈利能力预计保持稳定。 作者 分析师肖 亚平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3020001邮箱:xiaoyaping@cgws.com 分析师王 彤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5100002邮箱:wangtong@cgws.com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同比大幅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2亿元,同比增长585.94%;投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4亿元,同比上升16.6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9亿元,同比下降159.27%。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38亿元,同比增加50.46%。应收账款30.07亿元,同比上涨27.98%,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从2024年同期2.54次变为2.42次。存货周转率上升,从2024年同期4.22次变为5.01次。 相关研究 1、《1H25公司有机氟业务持续增长,创新驱动长期成长-新宙邦2025年半年报点评》2025-09-02 2、《公司营收稳中有进,新能源行业承压,关注公司国际化与创新驱动》2025-03-28 电解液价格回升,石磊氟材料产能仍有增长空间。2025年三季度以来,电解液价格持续回升,六氟磷酸锂同样迎来强劲上涨。作为电解液的关键原料,六氟磷酸锂的价格上涨对电解液涨价起到了促进作用。六氟磷酸锂价格上涨主要由下游新能源与储能产业需求爆发、供给端产能集中且扩产谨慎的供需矛盾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共同推动,市场供应紧平衡状态可能在短期内延续。公司通过投资石磊氟材料完成对六氟磷酸锂的布局,石磊氟材料现有六氟磷酸锂产能为2.4万吨/年,待2025年底技改完成后产能可达3.6万吨/年。我们认为,未来公司有望受益于电解液和六氟磷酸锂价格上涨,业绩或将保持 增长。 氟化液国内及韩国市场市占率位居行业前列,全球化布局提升产销。根据公司《2025年10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氟化液在国内及韩国市场市占率位居行业前列,日台地区客户采购量逐步增长,整体客户需求呈持续提升态势。公司已完成氟化液核心产品的阶段性产能建设,其中氢氟醚已建成3000吨年产能,全氟聚醚已建成2500吨年产能。为应对国际主流厂商停产后释放的替代需求,以及数据中心、半导体等下游行业的增量需求,公司将通过现有生产装置的技术改造,优化产能利用效率、提升单位产能产出。同时,公司将依托“年产3万吨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系统性扩大氢氟醚、全氟聚醚等氟化液产品的产能规模。我们认为,随着项目推进,公司核心产品有望进一步放量,氯化液产品盈利水平或将提升,利好公司业绩。 投资建议:预计公司2025-2027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9.42/123.42/142.0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74/15.37/19.29亿元,对应EPS分别为1.57/2.06/2.58元,当前股价对应的PE倍数分别为41.3X、31.6X、25.2X。我们基于以下几个方面:1)下游新能源与储能产业需求爆发、供给端产能集中且扩产谨慎的供需矛盾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共同推动六氟磷酸锂涨价,且后续价格仍有上行空间,利好公司业绩;2)公司氟化液整体客户需求呈持续提升态势,氢氟醚、全氟聚醚等氟化液产品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有望在产能放量后实现盈利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们看好六氟磷酸锂价格上行及公司未来成长性,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项目推进不及预期风险;行业波动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等。 财 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免 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长城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客户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长城证券。未经长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亦不得作为诉讼、仲裁、传媒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的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任何用途。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长城证券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长城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长城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长城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特 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 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长 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北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B座27层邮编:100031传真:86-10-88366686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6层邮编:518033传真:86-755-83516207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8层邮编:200126传真:021-31829681网址:http://www.cg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