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于大市 规范用途+税率明确,优选品牌及产品力突出的珠宝企业 商贸零售·专业连锁Ⅱ 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 证券分析师:张峻豪021-60933168zhangjh@guosen.com.cn 柳旭0755-81981311liuxu1@guosen.com.cn执证编码:S0980522120001 证券分析师:孙乔容若021-60375463sunqiaorongruo@guosen.com.cn 执证编码:S0980523090004 事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正式发布,就黄金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信零售观点:整体内容看,黄金税收新政策总体上明确了黄金原料的用途,并对此实施差异化的税收管理,引导市场参与者减少对黄金的投机行为,同时规范市场经营,促进行业健康竞争。 1)对投资金销售企业而言,以会员身份向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变,但后续销售环节只能向购买者开具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可能影响企业客户(经销商、用金企业等)的采购及实物金流通性。但同时利好消费者的投资金需求流向具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头部企业,如菜百股份、中国黄金等。此外,菜百股份作为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金币相关销售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于非投资金的饰品销售企业而言,总体上相较于此前的税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非投资金的使用目的,对于会员单位的核心税务变化在于从“增值税即征即退+开设增值税专票”到“增值税免税+开设普票+6%计算抵扣”。一方面可能减少了进项税抵扣,使得税务成本有所增加;但同时减少了资金占用压力,企业无需先纳税再退税,后续产业链的抵扣链条完整,也有助于部分企业需求回归金饰品。 总体上,在行业层面税收政策大的调整背景下,龙头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强,产品差异化和门店服务水平更易凸显,从而保证利润率稳定。建议继续关注投资金+金饰品双链路销售的企业菜百股份,具备强设计属性及产品力的老铺黄金、潮宏基,以及综合优势显著的传统龙头周大福、六福集团等。 评论: 根据《公告》内容,一是未发生实物交割的情况下,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这一条与此前税收政策规定一致,对黄金产业链企业的相关税务无变化影响。 二是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情况,按照用途(投资性或者非投资性)进行了不同的规定,而此前税收政策未严格区分用途。我们下文将分别就投资性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进行影响分析: 投资性用途分析 1、关于投资性用途的核心税务变化在于,会员单位采购后只能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则无法利用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以往用途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能存在部分企业客户利用增值税发票链条进行“空转”套利的行为或者与供应商之间进行虚开发票等行为。现行规定意味着从上金所会员单位采购并且从事投资金销售业务的企业,再次销售时需就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增加了税务费用,不排除进行价格向终端消费者传导的可能。 2、《公告》同时规定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登记备案的客户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且客户 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规定确实通过差异化的税收待遇,实际上在于鼓励非会员单位的企业用户直接通过交易所购买标准黄金。 3、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目前上市的黄金珠宝公司多为饰品经营业务,或者本身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直接在上金所进行原料采购,本身的税务不受此次终端环节增值税专票改为开具普通发票的影响较小。 4、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该项税收新规实际上也是倡导消费者从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投资金产品及规范实物黄金的投资行为,非会员单位税务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可能传导给消费者。 非投资性用途分析 关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核心税务变化在于从“增值税即征即退+开设增值税专票”到“增值税免税+开设普票+6%计算抵扣”,一方面减少了资金占用压力,企业无需先纳税再退税。不过某种程度上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13%变为6%,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会相应增加。 举例而言,假设A企业从事黄金饰品零售业务,且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2025年11月1日,A公司从上金所采购一批用于生产首饰的黄金,实际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加工成首饰后销售,不含税售价为150万元。则旧税收政策规定下,A公司最终应纳税额为8万元,新税收政策下应纳税额为13.5万元。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注:投资性用途指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并销售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黄金珠宝零售公司大多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后续销售金饰品的税务成本在新规下可能有所增加。不过核心竞争力仍在于产品和服务能力,差异化优质产品供给和服务体验下整体价格传导能力则更为突出,有助于保持利润稳定。不过也有少部分上市珠宝公司非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不排除面临供应商采购成本上涨下的价格传导压力。 黄金税收新政对各类参与者的影响汇总 投资建议: 总体上,在行业层面税收政策大的调整背景下,龙头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强,产品差异化和门店服务水平更易凸显,从而保证利润率稳定。建议继续关注投资金+金饰品双链路销售的企业菜百股份,具备强设计属性及产品力的老铺黄金、潮宏基,以及综合优势显著的传统龙头周大福、六福集团等。 风险提示: 消费景气度不及预期;金价大幅波动;市场竞争环境恶化;加盟商经营管理不善。 相关研究报告: 《商贸零售行业双周报-周六福招股书梳理,关注黄金珠宝板块投资机会》——2025-07-15《IP潮玩系列报告-潮玩品牌52TOYS港股递表,有望进一步提振板块情绪》——2025-05-26《黄金珠宝行业2024年及2025一季度财报总结-加速向产品驱动转型增长,门店层面更重视单店效益》——2025-05-09《商贸零售行业双周报-老铺黄金招股书梳理,古法黄金珠宝龙头》——2024-07-15《黄金珠宝行业点评-金价稳步上行催化板块行情,两会提案关注黄金珠宝消费税》——2024-03-11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本报告仅供我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或传播。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