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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点评报告:三季度业绩环比增长,拟在沙特建立生产基地拓展海外业务

2025-10-31石临源中原证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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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点评报告:三季度业绩环比增长,拟在沙特建立生产基地拓展海外业务

分析师:石临源登记编码:S0730525020001shily@ccnew.com0371-65585629 ——瑞丰新材(300910)公司点评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公司点评报告 增持(维持)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事件:公司公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1亿元,同比增长10.87%。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亿元,同比增长14.85%,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5.40亿元,同比增长13.69%,基本每股收益1.96元。 投资要点: ⚫三季度业绩环比增长,河南省润滑油出口量显著增长。从单季度业绩来看,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亿元,同比增长11.02%,环比增长9.27%,归母净利润2.04亿元,同比增长12.68%,环比增长16.48%;扣非后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12.78%,环比增长8.39%。受益于全球供应链重构和公司品牌效应逐渐凸显,我们认为公司润滑油添加剂销量增长,带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出口润滑油添加剂19.97万吨,同比增加5.50%;出口单价1.97万元/吨,同比下降2.42%。其中河南省出口8.25万吨,同比增加10.71%,占全国润滑油出口量的41.33%;出口单价1.96万元/吨,同比下降4.77%。单看三季度,河南省出口2.86万吨,环比增加8.35%,同比增加9.30%。公司主要产能位于河南省新乡市,且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三季度河南省润滑油添加剂出口量的显著增长也反映下游高库存状态得到缓解,支撑公司三季度业绩增长。 ⚫润滑油添加剂产能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底,公司现有润滑油添加剂单剂设计产能31.5万吨/年,在建产能43.5万吨/年。其中,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建设进度达70%,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建设进度达30%,两项目均计划于2025年年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随着未来70万吨级产能体系的逐步建成与释放,将有助于公司依托规模产能保障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性,满足国际客户对供应链安全,产品质量稳定及快速响应的核心需求,强化客户黏性,未来有望提升对大客户多产品的销量。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研究所,聚源 相关报告 《瑞丰新材(300910)公司点评报告:四季度海外 需 求 旺 盛 , 产 能 建 设 稳 步 推 进 》2025-04-18 《瑞丰新材(300910)公司深度分析:把握国产替代机遇,国内润滑油添加剂龙头企业迈向海外》2024-12-30 ⚫拟在沙特建立生产基地,进一步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10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瑞丰香港拟与沙特法拉比下游公司合资设立“瑞丰法拉比润滑油添加剂公司”,注册地为沙特延布工业城,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瑞丰香港持股60%,法拉比下游公司持股40%。公司拟在沙特建设一个包括主要核心单剂及主流复合剂品种的润滑油添加剂生产基地,辐射中东、非洲、印度等市场,为区域客户或其他西方地理或全球TOP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润滑油添加剂产品。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并设立合资公司,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强化区域市场供应能力,拓展海外业务,推动公司国 联系人:李智电话:0371-65585629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8楼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T1座22楼 际化发展进程,进而扩大公司整体产业规模。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业收入为38.52/44.11/49.49亿元,净利润为8.91/10.24/11.68亿元,对应的EPS为3.01/3.46/3.95元,对应的PE为18.16/15.80/13.86倍。润滑油添加剂市场空间广阔,技术壁垒高,考虑到公司是国内润滑油添加剂领域龙头企业之一,我们维持公司评级为“增持”。 风险提示:复合剂产品认证不能顺利通过的风险;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风险;海外市场拓展风险;国际政策变化风险;汇率风险。 资料来源:W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中原证券研究所 财务报表预测和估值数据汇总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跌幅10%以上。 公司投资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5%至15%;谨慎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5%;减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至-10%;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跌幅15%以上。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资格,本人任职符合监管机构相关合规要求。本人基于认真审慎的职业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独立、客观的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准确的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对报告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 重要声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并仅向本公司客户发布,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中的推测、预测、评估、建议均为报告发布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益可能会波动,过往的业绩表现也不应当作为未来证券或投资标的表现的依据和担保。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所含观点和建议并未考虑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以及特殊需求,任何时候不应视为对特定投资者关于特定证券或投资标的的推荐。 本报告具有专业性,仅供专业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参考。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作为资讯类服务属于低风险(R1)等级,普通投资者应在投资顾问指导下谨慎使用。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刊载、转发本报告或本报告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刊载、转发,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刊载、转发责任。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的刊载、转发、引用,须在本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报告出处、发布人、发布日期,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 若本公司客户(以下简称“该客户”)向第三方发送本报告,则由该客户独自为其发送行为负责,提醒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不对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等各种服务。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意见或者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潜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或者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