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5-10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主要是减免的税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2.05%,主要系肉食销售量增加所致。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6.47%,主要系保证金减少所致。3、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51.44%,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4、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84%,主要系应付股利增加所致。5、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48.76%,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金额增加。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5%,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6.48%,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均含本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5月2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87.01万股。以上回购股份4,187.01万股已于2025年9月完成非交易过户,全部用于公司2025年持股计划。 2、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均含本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58.65万股。注2:同注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