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未详细列出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报告未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认定及界定情况说明原因,也未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涉及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披露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动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未提供审计意见类型,也未包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具体数据。报告明确指出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不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