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倩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延续到报告期的诉讼、仲裁事项,案件金额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标准。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为进一步整合业务资源,优化管理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国义建设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咨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粤兴”)进行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国义粤兴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将由国义咨询承继和承接。 因公司关联法人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吸收方国义粤兴股东,故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相关事项目前尚在推进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