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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倩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渝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元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各项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编号:2023-07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77)等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6月获得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23002)与《关于广新控股集团将招标中心注入国义招标交易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23〕173号),原则同意国义招标发行股份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 6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7月11日前提交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5日、8月8日、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鉴于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已超过有效期,本次《问询函》回复延期至2023年9月5日前提交。 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并于9月4日披露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公告。 9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第二轮《关于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9日前提交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鉴于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第二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2)。鉴于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特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问询函回复延期至2023年11月6日前提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第二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4)。截至目前,《第二轮问询函》回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回复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