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1.51%,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减少影响利润所致; 2、本报告期每股收益下降31.56%,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减少影响利润所致; 3、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下降86.72%和45.12%,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减少影响利润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2745.14%,主要系本年度新增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账期(3个月)导致资金收回延期,以及购买商品现金支付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5年9月3日收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通知,东杭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3%)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巨融伟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融升先生。东杭集团将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3,800,523股质押给巨融伟业,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林融升先生、余炜鹏先生、周志远先生、汪培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况太荣先生、贾昆先生、李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