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1号)决定,公司于2025年1-9月份共申请免税金额42,000.0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9月份收到款项79,672.84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96,000,140股变更为96,002,324股,注册资本由96,000,140元变更为96,002,324元。公司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9月9日及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提前赎回“蒙泰转债”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蒙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3.47元/股)的130%(即30.511元/股)。已触发“蒙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蒙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蒙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蒙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蒙泰转债”因转股减少2,200,409张,转成股份数量为9,374,571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蒙泰转债”尚有799,591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79,959,100元人民币。 (四)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 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借款期限1年,可提前归还,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孙公司不动产抵押 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于近日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粤(2025)惠来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82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底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已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535.0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用途变更到“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中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同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变更为“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2025年9与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