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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690093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9月24日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9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年度授信金额不超过90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9月24日公告。 3.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发展和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9月24日公告。 4.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电(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黑河孙吴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新购设备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直接融资租赁或直租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金额不高于8.72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9月24日公告。 5.报告期内,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时李瑞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9月24日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