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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由于工作变动,公司副总经理王涛先生、柏春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黄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该事项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公告。 2、2024年9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9月20日,公司董事长郎国民先生、总经理魏宁先生、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付璐璐女士、公司独立董事曹玉昆女士出席了本次说明会,针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3、报告期内,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该事项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9月14日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挂牌交易等多种转让方式出售碳排放配额约298万吨,交易总金额约2.6亿元,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电厂及控股公司分别获得政府补贴,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9月21日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