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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泽义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郭泽义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0.14元/股(含)。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11,3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02%,最高成交价为3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2,012,576.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