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编号:2023-05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租赁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据此对期初数做出相应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租赁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据此对期初数做出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22年比较报表已重述,2022年资产负债表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9,457,118.92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17,880,343.93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626,220.18元,调减盈余公积2,854.60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46,59.59元。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租赁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据此对期初数做出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22年比较报表已重述,2022年比较期间利润表调减所得税费用1,124,102.15元,调增净利润1,124,102.15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219.42元,调增少数股东损益271,882.73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