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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公司执行了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可比期间的相关保证类产品质保费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公司新能源及工业技术、智能建筑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入分别为306亿元同比增长21%,281亿元同比增长25%,226亿元同比增长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没有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