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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文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俊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1)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江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2)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担保余额为0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权利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5.28%,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尚在立案调查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