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信托理财余额44,093.03万元,其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0,751.66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375.83万元,2024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04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1,415.83万元;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余额3,341.37万元(累计收回该项信托理财本金1,658.63万元),2022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5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相关 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8月6日,公司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股份”)签订《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 资 金 认 购 协 议 》 , 公 司 认 购 松 发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价 格 为36.67元/股 , 认 购 股 份 数 量 为3,272,429股,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19,999,971.43元,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承诺认购的松发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报告期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724.02万元,股价波动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会发生相应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