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未经过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方面,公司不存在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涉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持股变化的情况。优先股股东相关信息同样未披露。
其他重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信托理财余额为44,414.48万元,其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0,751.66万元,2023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375.83万元;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余额3,662.82万元,今年前三季度累计收回本金579.13万元,2022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5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出现较大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将相应变化,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但未披露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