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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46.08%,主要系公司主要化工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均有所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43.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46.09%,均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37.63%、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上升42.02%,主要系同比净利润增加比例大于股本变动所致。(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0.40%,主要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表科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货币资金科目下降54.71%,系本年现金分红,以及现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幅较大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上升2207.97%,系报告期本集团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3)应收票据科目上升88.92%,系磷酸产品销售增幅较大,其结算对应的信用证增幅较大。(4)应收账款科目上升68.16%,系营业收入增长,应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5)预付款项科目上升177.48%,主要系大宗原材料采购及铁路运费的预付金额增加所致。(6)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下降71.07%,主要系报告期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7)在建工程科目上升33.03%,主要系子公司工程项目增加,工程投入增加所致。(8)短期借款科目上升40.13%,系报告期未到期票据贴现所致。(9)衍生金融负债科目下降70.27%,系报告期末远期结售汇协议的公允价值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应付票据科目上升90.35%,系部分电费以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导致应付票据增加。(11)应交税费科目上升57.90%,系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加所致。(12)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升50.88%,系公司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13)长期借款科目下降31.66%,系报告期偿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14)应付债券科目下降100.00%,系报告期可转债转股及赎回,并于7月摘牌所致。(15)租赁负债科目上升127.05%,系报告期增加宿舍租赁数量所致。(16)其他权益工具科目下降100.00%,系报告期可转债转股及赎回,并于7月摘牌所致。(17)资本公积科目上升47.06%,系报告期可转债转股及赎回、以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致。(18)库存股科目上升129.98%,系报告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致。(19)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降964.01%,系美元贬值,报告期末美元编制的财务报表折算较上年度期末减少所致。(20)专项储备科目上升82.25%,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3、利润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46.08%,主要系磷酸及磷酸二氢钙的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同比上升所致。(2)营业成本同比上升53.92%,主要系磷酸及磷酸二氢钙的销售数量及单位成本同比上升所致。(3)研发费用同比上升98.20%,主要系研发项目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4)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同比下降31.58%,主要系公司银行贷款同比减少,贷款利率降低以及因可转债摘牌减少的可转债利息所致。(5)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同比下降35.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存款金额及存款利率同比下降所致。(6)投资收益同比上升970.24%,主要系公司权益法核算的天一矿业在报告期实现盈利所致。(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升2922.83%,主要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比增加所致。(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55.86%,系报告期期末部分存货的市场价格上涨,可变现净值同比增加所致。(9)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上升218.76%,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10)营业利润同比上升41.66%,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11)利润总额同比上升42.2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12)净利润同比上升51.7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13)少数股东损益上升4081.46%,主要系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鹏越生态实现盈利,恒轩新能源的经营情况有所改善,导致少数股东损益上升。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股份回购进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川恒转债”提前赎回暨摘牌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川恒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行使赎回权,提前赎回“川恒转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川恒转债”提前赎回事项,“川恒转债”已于2025年7月28日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控股子公司恒昌新能源与关联方天一矿业共同摘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恒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结合各自现有土地的情况,双方组成联合体共同摘牌出让的瓮安县雍阳街道青坑(基础化工园)的55,587.00 ㎡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起始价1,917.7515万元。双方出资比例为恒昌新能源63%、天一矿业37%。截至本报告期末,双方已成功摘牌该宗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