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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1,044,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依照要求不列入前十名股东名册,特此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 经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股至5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5.50元/股调整为6.5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6.5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31,044,706股,占公司的总股本的4.4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2,898,887.0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