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简称:七匹狼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按照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调整后2023年1月1号财务报表列报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投资设立尚时弘章基金相关情况 为有效地推进公司战略升级,利用专业优势团队推进公司投资步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弘章资本合作发起境内人民币基金,投资于境内消费零售类大中型企业。该基金拟由上海弘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目标募集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亿元,主要管理人员组建有限合伙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LP认缴人民币1,800万元,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其余资金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作为基石投资人,公司有权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在基金募集规模达到5个亿之前,公司对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该基金已于2014年12月17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全称为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基金投资资金采用认缴制。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完成六期出资。合计出资3 亿元,占认缴额的100%。 首期出资金额450万元,用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自基金设立之日起六个月期间内的管理费、截至初始交割日为止的筹建费用、预留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期出资5,700万元,拟用于支付基金近期可能需要支付的投资款以及基金管理费。 第三期出资1,050万元,用于支付悠派科技项目投资款以及2017年下半年度管理费。 第四期出资7,8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 第五期出资9,0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管理费用。 第六期出资6,0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以及管理费。 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8月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人民币12,1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合格投资人认缴资本额后,基金募集规模达到4.6亿元。基于新的合格投资人的加入,公司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确认:当基金各LP从基金获取的收益实现了本金收回后累计收益率达到20%的年化复合收益率时,公司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获得的基金绩效分成由40%调整为30%。 2015年12月,基金又引入三家新的合格投资人。至此,基金有限合伙人(LP)结构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为30,000万元;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1,800万元;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7,500万元;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3,000万元;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认缴资本额4,000万元。加上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GP)认缴的100万元,该基金募集规模已达5.04亿元。 2016年7月,基金再次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2,000万元;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新增合格投资人后,基金的募集规模为5.54亿元。 2018年7月,原有限合伙人(LP)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深圳首瑞成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有限合伙人(LP)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转让给12位自然人,同时,该12位受让人根据受让比例认缴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0万元,本次合伙人变更后,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增加 至5.545亿元。 2018年12月,原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由7500万元减至3000万元,本次该有限合伙人减资后,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减少至5.095亿元。 2018年12月,根据基金运营实际情况,基金将2,000万元募集资金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返还至各合伙人。 2020年3月,根据基金运营实际情况,基金将4,283.89万元募集资金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返还至各合伙人。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基金分配项目分红款203.22万元及项目投资退出款263.43万元。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4年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公告》】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6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23年6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2023年6月30日,完成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2023年1-9月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调整后2023年1月1号财务报表列报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