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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蒋明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龙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文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案件金额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审议、披露标准。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注1:公司为埃易泰克提供的上述第一项担保系为其与债权人在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若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注2:公司为埃易泰克提供的上述第二项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1)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23.82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0.70万份,因激励对象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其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123.12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1.5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