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强于大市(维持) ——电子行业快评报告 202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发布,《建议》由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 投资要点: 《建议》肯定“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我国的科技实力跃上新台阶:回顾“十四五”时期,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以DeepSeek为代表的国产AI大模型为我国的人工智能产业构建了坚实的技术底座,腾讯、阿里、字节等头部云厂商和三大运营商持续加强资本支出,支持我国算力基础设施加强建设、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应用的规模化商业化落地。政府及国资央企在“人工智能+”行动中持续发挥引领作用,通过政府基金、产投基金等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注入中长期资金,保障高质量人才供给,让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在多个产业链环节都位居国际领先水平。 AI PCB迎来景气扩张期,设备&材料有望受益SW电子2025H1业绩向好,关注自主可控与AI算力双主线7月我国PCB出口规模延续环比增长,多层板增长动能强劲 《建议》突出“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十五五”时期的首要目标是“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而“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科技创新、培养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抓手。当前,我国面临贸易摩擦、科技摩擦等复杂国际环境,以半导体产业为代表的关键核心技术亟待进一步突破,“十五五”时期要更大力度推进相关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进程,目标到2030年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我国科技实力大幅跃升。 《建议》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做出重点部署:《建议》提出要“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旨在从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学研融合、科技人才等多个角度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旨在显著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方法论,一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促进重点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二是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过程中,要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一是强调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旨在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分析师:夏清莹执业证书编号:S0270520050001电话:(0755) 8322 3620邮箱:xiaqy1@wlzq.com.cn 三是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四是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资本市场撬动金融资源促进科技创新,以“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展望“十五五”时期,科技产业创新与发展将是我国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资本市场要坚持赋能实体经济,促进我国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一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增强对“硬科技”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用好科创债等金融创新工具,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以并购重组围绕科创企业强链补链,多措并举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二是促进形成耐心资本,引领对前瞻产业、未来产业的投资赋能,带动前沿关键赛道加速发展以及“硬科技”企业的价值挖掘,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更大力度推动实现我国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使得并跑领跑领域明显增多,加快实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投资建议:1)关注我国人工智能技术侧的研发创新、算力环节的加强建设以及应用端的规模化落地带来的投资机遇;2)关注以半导体产业为核心的自主可控进程提速带来的国产替代机遇;3)关注“十五五”时期的重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的加速建设带来的投资机遇;4)关注我国数据产业发展及数字强国建设带来的产业机遇。 风险提示:政策效果不及预期;贸易摩擦加剧;科技摩擦加剧;下游需求不及预期;技术研发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跌幅10%以上。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15%;观望: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5%;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跌幅5%以上。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Tale_ReliefInfo]免责条款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覆盖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和证券咨询等多项业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内容所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在法律许可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类似的金融服务。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且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不保证文中的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分析师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发表和引用。未经我方许可而引用、刊发或转载的引起法律后果和造成我公司经济损失的概由对方承担,我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