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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9财报-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20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因此重述2024年3季度财务报表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金融主业,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能力支撑。本期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旗下保险、期货、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金融子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有较大提升,同时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已完成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合计6.7570%股份的收购,其中公司收购不超过0.6970%的股份,对应15,197,790股。由于本次收购价格低于收购日杭州联合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本年度将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1.3亿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正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凤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2025年9月30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6,654,935,406.21元,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为7,521,346,261.96元,差异866,410,855.75元,系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扣除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受限的货币资金558,588,932.74元;同时还扣除了银行定期存款302,000,000.00元和未到期应收利息5,821,923.01元。 公司负责人:王正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凤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