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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财报-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做强做优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旗下金融、类金融板块加快转型创新,持续提质增效,整体经营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以及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受资本市场调整影响略有减少等因素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8,325,601股,持股比例2.0005%。 注2:杭州富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收购银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自有资金按照不高于符合国资监管的评估结果,合计收购杭州联合银行不超过3.94%股份,其中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先行收购杭州联合银行不超过2.36%股份;另外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即收购比例超过2.36%的部分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金朝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凤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2024年9月30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5,166,045,507.57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015,661,963.33元,差异849,616,455.76元,系现金流量表中现 金 期 末 数 扣 除 了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符 合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标 准 的 受 限 的 货 币 资 金541,915,833.32元 ; 同 时 还 扣 除 了 银 行 定 期 存 款302,000,000.00元 和 未 到 期 应 收 利 息5,660,622.44元。 公司负责人:金朝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超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凤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