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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9,600.00万元收购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索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通过浙江索特控制原杜邦集团旗下Solamet®光伏银浆业务。基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考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史卫利先生自愿对浙江索特做出业绩补偿承诺,公司与史卫利先生签署《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史卫利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上述承诺导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现金收购股权相关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的议案》。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友好协商,2025年7月25日,上市公司与史卫利先生签署《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史卫利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周期、支付时长和资产减值补偿等事项进行了重新约定。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9月9日,浙江索特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成为浙江索特控股股东,持有浙江索特60%股权,浙江索特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通过浙江索特控制原杜邦集团旗下Solamet®光伏银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