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庄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素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素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4.股东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致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合计851,753股,持股比例1.0449%。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云程万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庄严、张敏、龙招喜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致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合计851,753股,持股比例1.0449%。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员工持股计划详情、进展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详情: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73人,持股规模为107.8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2%,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公司已于2024年6月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完成过户登记。 (二)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 7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管理机构的情形,未发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的情形。 二、股份回购详情、结果情况 (一)股份回购详情: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回购结果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8月9日开始,至2025年8月8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12.38%,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占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拟回购数量上限的25.05%,最高成交价为1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56,356.8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12.38%,未能达到回购总额下限。本次回购公司未能达到回购股份方案总额下限是因为公司股价持续高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实际可操作的回购窗口时间较少,导致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公司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公司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