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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且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 2、2025年9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号),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已于2025年9月4日完成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发行利率为1.95%。 3、2025年9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吴光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光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吴光权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