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99.10万元,期初为384.28万元,主要系期初应收票据到期及报告期内客户以票据方式结算的款项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586.42万元,较期初增长165.59%,主要系报告期末新开工项目预付货款尚未到货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91.12万元,较期初增长175.01%,主要系北京资采2025年纳入合并范围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6,316.24万元,较期初增长120.18%,主要系在建项目成本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97.68万元,较期初下降61.98%,主要系到期转入应收账款以及部分项目提前收回款项所致。 6、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0万元,期初为630.78万元,主要系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部分项目提前收回款项所致。 7、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为470.71万元,较期初增长113.20%,主要系北京资采2025年纳入合并范围及报告期房租到期续租所致。 8、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83.19万元,较期初下降48.80%,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30.93万元,较期初下降70.08%,主要系期初预付股权转让款转出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94.40万元,较期初增长57.68%,主要系报告期内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且尚未到期的款项增加所致。 11、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5,237.90万元,较期初增长68.68%,主要系预收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916.23万元,较期初增长56.35%,主要系北京资采2025年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173.54万元,较期初下降45.55%,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期初税金且报告期内新增税金小于缴税金额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062.94万元,较期初增长343.52%,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且在一年内到期所致。 15、租赁负债期末余额为174.15万元,较期初增长493.39%,主要系报告期房租到期续租所致。 16、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1,506.20万元,较期初增长31.32%,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且尚未验收所致。 17、库存股期末余额为1,257.48万元,较期初增长49.46%,主要系报告期内回购股份所致。 1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为190.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6.46%,主要系本报告期北京资采纳入合并范围以及缴纳税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为154.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9.89%,主要系公司新增并购贷款计提利息所致。 2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其他收益为415.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95%,主要系政府补助项目验收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收益为544.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3.18%,主要系债务重组收益增加所致。 2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为-674.74万元,去年同期为737.27万元,主要系扣除债务重组收到的款项外,其余长账龄项目回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5.86万元,去年同期为-4,881.78万元,主要系债务重组收到项目回款且金额较大所致。 2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34.08万元,去年同期为-142.4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收购北京资采支付投资款所致。 2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03.90万元,去年同期为-1,023.47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程序正常进行。本次协议转让需满足《股份转让协议》中列明的第二条所述先决条件,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与某公安局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某公安局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公司及上海熙菱支付合计人民币10,350万元,用于清偿因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债务。待该款项足额支付后,相关债务即视为结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报告期内,公司及上海熙菱已全额收到合计10,350万元款项,本次债务重组事宜实施完成。本次债务重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速公司现金流回笼,降低应收款项风险,有利于稳固当地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因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最终审计结算,债务重组损益以最终审计结算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