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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7财报-
ST易联众:2025年三季度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有关控股子公司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相关事项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因该通知所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需对自2020年以来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且对历年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尚无法确认,本报告未包含前述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将审慎推进该事项的后续处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收到有关控股子公司民生科技股权回购事项通知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有关控股子公司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相关事项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因该通知所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需对自2020年以来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且对历年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尚无法确认。公司将审慎推进该事项的后续处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违规借款所涉诉讼案件二审[(2024)浙01民终4410号]已终审判决,本次终审判决公司无需就所涉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等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已消除。 3.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前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立案调查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吴梁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元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