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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报点评:新材料完成年度目标64%,积极布局未来产业

2025-10-26尹会伟、孔厚融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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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报点评:新材料完成年度目标64%,积极布局未来产业

新材料完成年度目标64%,积极布局未来产业 2025年10月26日 ➢事件:10月24日,公司发布2025年三季报,1~3Q25营收37.61亿元,YOY-1.56%;归母净利润8.06亿元,YOY-11.59%。业绩表现符合预期。前三季度营收、利润总额分别完成全年经营目标65%、70%。我们点评如下: 推荐维持评级当前价格:23.11元 ➢3Q25需求节奏变化影响营收;产品结构变化影响利润。1)单季度:3Q25,公司营收10.14亿元,YOY-20.41%,主要原因是交付产品结构和客户需求节奏变化,主要产品交付放缓;归母净利润2.01亿元,YOY-34.74%,主要系主要产品结构变化和交付开票结算同比下降影响。2)利润率:1~3Q25,公司毛利率同比下滑0.28ppt至38.24%;净利率同比下滑2.50ppt至21.62%。其中,3Q25毛利率同比下滑1.60ppt至39.47%;净利率同比下滑4.45ppt至19.96%。 ➢航空新材料完成年度目标64%;针对未来产业战略布局。1~3Q25,营收方面:1)航空新材料业务:实现营收37.14亿元,YOY-1.55%;完成全年营收目标的64%。2)装备业务:实现营收4371.43万元,YOY-3.86%,主要系专用装备交付减少所致。归母净利润方面,航空新材料实现归母净利润8.53亿元,YOY-10.60%,主要受研发投入增加、利息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除传统业务外,公司积极承接国家未来产业战略布局,抢先布局人形机器人赛道,已系统调研业内标杆企业,重点聚焦复合材料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创新应用路径,旨在以复合材料技术革新赋能人形机器人产业升级。公司已在大湾区进行业务布局,设立深圳轻快世界,拓展复合材料在低空经济、3C、人形机器人、新能源等多领域的应用场景,实现产业化发展。 分析师尹会伟执业证书:S0100521120005邮箱:yinhuiwei@glms.com.cn分析师孔厚融 执业证书:S0100524020001邮箱:konghourong@glms.com.cn 相关研究 1.中航高科(600862.SH)2025年半年报点评:1H25业绩稳步增长;抢抓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2025/08/23 2.中航高科(600862.SH)2024年年报点评: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32%;布局低空/民机复材新版图-2025/03/153.中航高科(600862.SH)2024年三季报点评:经营稳中向好;新设子公司布局低空经济-2024/10/204.中航高科(600862.SH)2024年半年报点评:1H24业绩稳中向好;推进航空预浸料产能建设-2024/08/235.中航高科(600862.SH)2024年一季报点评:发挥行业龙头引领作用;航空新材料业务稳健增长-2024/04/26 ➢期间费用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经营净现金流改善明显。1~3Q25,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增加1.97ppt至11.28%:1)销售费用率同比减少0.11ppt至0.41%;2)管理费用率同比增加0.44ppt至7.11%;3)财务费用率为-0.24%,去年同期为-0.50%;4)研发费用率同比增加1.37ppt至4.00%;研发费用1.50亿元,YOY +49.97%。截至3Q25末,公司:1)应收账款及票据42.21亿元,较年初增加14.84%;2)预付款项0.40亿元,较年初增加97.95%;3)存货13.85亿元,较年初增加8.65%;4)合同负债0.59亿元,较年初减少64.74%。1~3Q25,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10.21亿元,去年同期为1.42亿元。 ➢投资建议:公司是我国航空碳纤维复材龙头企业,处于产业链枢纽位置。先进航空装备的复材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同时公司受益于以C919为代表的国产民机商业化进程加快和“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发展,复合材料有了更多的市场需求和应用前景。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是13.00亿元、15.29亿元、17.80亿元,当前股价对应2025~2027年PE分别是25x/21x/18x。我们考虑到公司航空复材的长期成长性和业务可拓展性,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下游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波动等。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免责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发表、篡改或引用。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民生证券研究院: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7层;200082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层;100005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