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107名激励对象85.0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2、2025年9月17日公司与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马红燕、王萌签署《华夏卓智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华夏卓智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55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35.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5年9月25日,华夏卓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