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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03750):盈利水平稳健,产能加速扩张

2025-10-23第一上海证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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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03750):盈利水平稳健,产能加速扩张

买入 2025年10月22日 盈利水平稳健,产能加速扩张 陈晓霞+852-25321956xx.chen@firstshanghai.com.hk ➢2025Q3业绩符合预期:宁德时代Q3实现营业收入1041.86亿元,同比增长12.90%;实现归母净利润185.49亿元,同比增长41.21%;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64.22亿元,同比增长35.47%。年初至报告期末,宁德时代实现营业收入2830.72亿元,同比增长9.28%;实现归母净利润490.34亿元,同比增长36.20%;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36.19亿元,同比增长35.56%。 刘家晖+ 852-25321956jex.liu@firstshanghai.com.hk ➢高端化突破,毛利率优化提升:宁德时代通过技术降本与供应链优化,第三季度毛利率维持在28%左右,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高毛利储能业务占比提升,海外储能订单占比显著提升。高端动力电池产品出货增加,全球首创的NP3.0技术及神行Pro电池量产落地,钠新电池成功通过新国标认证,成为全球首款获此权威认证的钠离子电池产品。据SNE Research数据,前三季度全球动力电池市占率达38.1%,稳居第一。 主要数据 行业新能源股价538港元目标价623港元(+16%)股票代码3750.HK已发行股本45.63亿股市值2.45万亿港元52周高/低614港元/290港元每股净资产68.87元主要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22.47%)黄世霖(10.22%)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6.23%)李平(4.33%) ➢现金流充裕,支撑研发投入:宁德时代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超3600亿元,且后续财务乐观,公司重回产能扩张和订单旺盛状态,公司在建工程达到373亿元,合同负债达到407亿元。公司将持续投入固态电池研发和设备开支,相较同业公司,依然存在强大护城河。 ➢产能加速扩张:公司表示上半年总体产能利用率保持在约90%的较高水平,公司积极推进全球产能建设应对旺盛订单需求,国内山东、广东、江西、福建、青海等基地均有大幅扩产,仅山东济宁基地预计2026年新增储能产能就超过100吉瓦时,德国工厂已于去年投产并盈利;匈牙利工厂一期项目首条产线设备进场调试,预计今年底建成并安装调试;西班牙工厂完成前期审批正式成立合资公司;印尼电池产业链项目产能规划15GWH,适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预计于明年上半年投产。 ➢目标价623港元,维持买入评级:我们预测公司2025-2027年的收入分别为4226亿元/5120亿元/6065亿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8亿元/862亿元和1043亿元。当前股价分别对应2025年/2026年/2027年的32.5/25.9/21.4倍PE,基于行业同类公司对比,对公司给予26年30倍PE估值,预测公司目标价623港元,较现价有16%的上涨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 附录: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