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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3 财报 -
报告封面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65.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2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60%。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中标及新签膜产品、膜系统及水处理运营订单规模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充足。营业收入构成中,报告期内分离膜及水处理设备销售、污水处理服务销售收入和毛利同比实现良好增长;分离膜及水处理系统集成等水处理工程业务因主要项目在报告期内尚未实施完毕,导致工程结转收入和毛利较上年同期明显减少。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转正。报告期内,分离膜及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占比提升、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其他生产成本下降,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36.61%较上年同期28.14%提升8.47个百分点。继续加大业务开拓和市场销售,销售费用有所上涨;应收款项清收取得进展,冲回部分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将继续围绕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继续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和市场营销力度,扩大公司在工业及市政水处理领域的优势,加速重点项目的落地、签约;加快在手订单的生产及发货,加快膜系统集成及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完工及验收,保障水处理运营项目生产运行稳定;加强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并继续清理历史应收账款,多管齐下改善公司全年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对比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变更公司名称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需求陆续成立生产、工程专业化子公司,为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定位和管理架构,满足集团化财税管理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名称由“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变更英文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25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大股东股份变动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76.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25%变动为7.0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实施完成的公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925%。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重大关联交易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议案》,公司受让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君丰泰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丰投资”)持有的标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4,000万元,该基金份额已实缴964,285.00元,公司按照基金合伙份额价值评估结果以964,270.40元的价格受让。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标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7,000万元,占标的基金总规模的50%。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详见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引入沧州膜先进材料京津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膜材料基金”或“投资方”)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津膜”)增资13,500万元。后公司与京津冀膜材料基金、河北津膜共同签署了《关于河北津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河北津膜已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春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春之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李春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详见2025年9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重大诉讼取得进展 公司与被告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潼城投公司”)、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第三人西安市临潼区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源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津03民初128号),公司、临潼城投公司以及管委会因不服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下达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申请执行书》,法院采取了执行措施,公司已收到部分执行款项,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告期内,管委会因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再审。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