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0.67万元,同比下降1.23%;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2.44万元,同比增长19.05%;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4.19万元,同比增长104.47%。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膜产品订单执行与发货,分离膜及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实现增长,但水处理工程业务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导致工程结转收入减少,带来营业收入总体略有下降。分离膜及水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其他生产成本下降,带动销售毛利率36.73%较上年同期提升7.17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大业务开拓和市场销售,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有所上涨;继续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工作,报告期内收回临潼项目部分执行款项并冲回部分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自身优势,克服外部环境困难,继续加大以分离膜为核心的产品、装备及系统集成工程应用的市场开拓和项目实施,新签膜产品及膜系统订单额实现良好增长,期末在手订单充足。展望全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进一步加大营销力度,加速重点跟进项目落地和签约,加快项目发货、实施和回款,有效控制成本和费用,并继续清理历史应收账款,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盈利水平。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授信提供担保 1、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桥水科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膜天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津膜天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专业化运营中存在实际资金需求,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重大诉讼取得进展 1、公司与被告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潼城投公司”)、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第三人西安市临潼区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源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津03民初128号),公司、临潼城投公司以及管委会因不服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下达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申请执行书》,已收到部分执行款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6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1、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30,85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21%)的股东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2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详见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范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吕晓龙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于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辉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融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展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蒋鹏先生为公司生产总监,柳海波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梁峰先生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3月1日不幸逝世。详见2025年3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内部股权及资产重组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受让公司持有的山东津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4%股份,对应其认缴出资额1,02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膜生产业务内部划转的议案》,决定以2025年1月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与膜生产制造相关的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津膜天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膜材料公司”),相应生产人员由天津膜材料公司承接。2025年1月起,天津膜材料公司使用上述资产开展膜丝、膜组件及膜设备生产加工;津膜科技将与天津膜材料公司签订委托生产或供销框架协议,由天津膜材料公司按照津膜科技的销售订单需求生产加工膜丝、膜组件及膜设备。 本报告期内,津膜科技及天津膜材料公司已在上述决议授权范围内完成了相关资产划转、债权债务处置、人员安置、税务、工商登记等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