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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73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佳林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公司与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湃圃基金”)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2%。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的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