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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吗替麦考酚酯注射液(规格:0.5g)《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尼可地尔片(规格:5mg)、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规格1ml:30mg)两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的通知,获悉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与广投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签署了《增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广投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中恒集团859,343,587股股份对广投金控进行增资扩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投金控将变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恒集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等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5-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