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分析报告 - 发现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分析报告

2025-08-0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风***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分析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分析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录 一、任务由来.............................................................1二、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总体情况...................................1三、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变化趋势分析.............................7四、环境质量改善策略..............................................15 一、任务由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直到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市质量强市办持续推进深圳质量指数年度测评工作。依据《深圳市制造强市和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行业质量指数测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局负责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工作。 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依据《通知》《深圳质量指数测评工作指引(2020年版)》等相关规定,有序开展了数据采集、数据标准化转化、指标测算等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完成了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分析,并编制形成《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测评分析报告》。 二、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总体情况 (一)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通知》,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指标体系由3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和9个四级指标/观测指标组成,主要从质量水平、发展能力和质量获得感三个维度测评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各级指标相应占比及指标权重见表1。 (二)四级指标/观测指数说明 1.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在一个日历年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 全市国考、省考监测断面中,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监测断面占全部国考、省考监测断面的比例(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3.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 近岸海域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第一、二类水质面积占全部近岸海域面积比例(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4.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结果中达标数量占监测总次数的比例(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5.管网饮用水质量(%) 采用管网水样合格率年均值进行评价;根据管网水水样的浑浊度、消毒剂(游离氯或二氧化氯或总氯)、肉眼可见 物、色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及臭和味共7项常规指标的监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 60—2020)计算管网水样合格率。(数据来源:市水务局)。 6.生态资源状况指数(无量纲) 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资源状况的一系列综合指数,包括植被覆盖指数、水面覆盖指数、建设用地指数、未利用地指数四项评价指标,按照《深圳市生态资源测算技术规范(试行)》计算得出(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立方米/天) 深圳全市水质净化厂累计处理规模(数据来源:市水务局)。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 全市通过资源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比例(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9.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的满意度(%) 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的满意程度,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度评价,依据调查数据计算(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三)四级指标/观测指数收集 根据《2025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深圳市2024年度环境质量分析报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等报告,以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收集汇总2024年相关数据。 (四)数据标准化转换 根据《深圳质量指数测评工作指引(2020年版)》,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以百分制计分,数据标准化转换采取“基于模糊隶属度函数的最大、最小值标准化转换方法”,标准化后数据最大值为100,最小值为60。标准化计算公式如下,其中: 正向指标统计值的标准化计算: 其中:Xi为第i年度该指标的统计值,Xmax为该指标统计值中的最大值,Xmin为该指标统计值中最小值;正向指标代表指标统计值越大,指标越好。 负向指标统计值的标准化计算: 其中:其中Xi为第i年度该指标的统计值,Xmax为该指标统计值中的最大值,Xmin为该指标统计值中最小值;负向指标代表指标统计值越小,指标越好。 (五)指标测算 结合2016年以来历年数据,将2016-2024年度各观测指标数据按照标准化转换方法,计算出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得分结果(表2)。 三、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变化趋势分析 (一)总体变化趋势分析 自2016年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整体呈逐步上升趋势。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94.38,为历年第二高水平,较2016年提升14.85%(图1)。 较2023年来看,2024年PM2.5年均浓度、管网饮用水质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以及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的满意度4项指标均有小幅提升,对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的得分贡献分别为0.020、0.187、0.048和0.088;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3项指标仍旧保持满分水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指标与2023年持平。 (二)质量水平变化趋势分析 1.质量水平变化趋势 自2016年以来,质量水平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2024 年质量水平测算结果为94.96,与往年基本持平,较2016年提升13.48%(图2)。 2.环境质量水平变化趋势 自2016年以来,环境质量水平整体呈上升态势。2024年环境质量水平测算结果为98.85,为历年第二高水平,较2016年提升19.71%(图3)。 全面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坚持高位统筹谋划。印发《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2024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深圳市2024年扬尘污染长效治理行动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方案》一系列文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各项任务。二是深化精准、科学治污。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有序推进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三是强化点面结合综合治理。实施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和扬尘污染长效治理行动,在全省率先完成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选址。 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一是深化水污染治理体系。以管网为核心,健全“双转变、双提升”水污染治理体系,印发《深圳市2024年水污染治理建设计划》,动态跟踪水质变化情况,对重点流域开展污染源解析。二是强化水质提质攻坚。坚持“六水”统筹,重点抓好深圳河湾、茅洲河、珠江口等6大攻坚行动,强力推进413项任务,重点攻坚小流域30个、溢流排口41个,印发整治任务106项,深圳河、茅洲河汛期污染强度分别下降17%、29.2%,21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是打造高质量碧道示范。全年累计新建改造碧道150公里;光明湖、梧桐山河、牛湖水入选省级绿美碧带建设项目,龙岗河及正坑水-深圳水库-梧桐山河入选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观澜河、坪山河入选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方面: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方案和环境档案管理指引等指导文件,推动《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二是筑牢水质安全防线。启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系统,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三是提升水质监控能力。建立水质管理联动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网络,开展新型污染物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持续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地营养化状况监控,优化水库藻华预警预报模型。四是打造饮用水水源安全标杆。以优秀成绩通过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海洋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深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深入推进深圳湾、珠江口水质提质攻坚,2024年1—12月,西部海域23条入海河流总氮平均浓度为5.49mg/L,同比下降12.58%。茅洲河和深圳河国控断面总氮浓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了31.0%和24.08%,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二是强化排放口监管排查。深圳市15个工业及城镇水质净化厂入海排污口已全部纳入备案监管,14个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口已完成溯源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建立海洋垃圾常态治理体系。形成“巡查—发布—清理—复核—通报”的海洋垃圾闭环管理机制,构建立体巡查全域覆盖的海洋垃圾智慧监管格局,全年累计清理海洋垃圾253吨。四是开展美丽海湾示范建设。完成大鹏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主体工程建设,将大鹏湾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写入《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 保护》白皮书,大亚湾(深圳段)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声环境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健全噪声治理体系机制。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技术指引》《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编制要点》,完成噪声污染防治方案50项任务。二是强化监测监管执法。完成声环境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合同签约。累计立案处罚施工工地969宗,处罚金额3162.5万元。三是提升分类治理成效。首次将工业噪声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业噪声信访投诉同比下降27.2%。评选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优秀项目13个。推动广场、学校安装定向音响356台,全市广场舞警情同比下降6.6%。四是打造宁静城市建设样板。在全国率先将噪声防治纳入法定图则审批环节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象,实施城市噪声治理评估国家试点,CIM噪声地图荣获“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6.2%,同比提升13.7%。 3.质量安全水平变化趋势 自2016年以来,质量安全水平始终保持较高水准。2024年质量安全水平测算结果为91.06,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较2016年提升7.41%(图4)。 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方面:一是提升供水能力。全市共有46座自来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831万立方米/日,2024年自来水供应总量约19.42亿立方米。二是持续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截至2024年底,我市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工程已完工小区为3816个,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小区为2803个,更新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57.6公里。 生态保护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建成420公里远足径体系“三径三线”,实现莲花山公园-笔架山公园-中心公园-梅林山公园-银湖山公园“五园连通”等公园群体系。二是构建高品质公园体系。新建改造光明科学公园、人才公园二期、叠翠湖郊野公园等35个公园,全市公园总数达1320个,新建提升绿道308公里,全年在公园、道路、住宅区等地增种树木53万株,新增立体绿化31万平方米。三是开展全域生态修复行动。 印发2024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累计完成红树林修复103.08公顷,红树林营造不少于17公顷,整治修复海岸线约6.7公里,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约2.5公顷。四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印发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指引,完成大沙河生态长廊景观工程和坪山区低效林改造工程试点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工作流程,完成261个“绿盾”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点位整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问题点位整改率达97%。五是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印发《深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方案(2024年度)》,组织指导各区开展调查。持续开展深圳市陆域生态调查评估(2021—2025年),构建深圳市陆域生态系统格局分类体系。 (三)发展能力变化趋势分析 自2016年以来,发展能力呈逐步上升趋势。2024年发展能力测算结果为95.87,为历年最高水平,较2016年提升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