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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便于学习和领会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内涵及意义,河北碳排放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碳排放权服务中心”)将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相关文件进行梳理、编目,汇编成册。 我们出于公益目的,编撰本汇编供业界同仁研习阅读,欢迎转发分享给其他需要的人员。本汇编因收纳相对全面完整,编目清晰合理,亦不失为即用即查的便捷工具。 友情提示:请勿出于商业目的,对本汇编进行掐头去尾、移花接木的改编、复制或滥用传播。如果您对其中部分内容有版权声索主张,或者对完善改进本汇编有宝贵意见,敬请联系我们:Consult@hbeex.com.cn或0311-83506837。 为践行绿色低碳节约资源的工作生活方式,本汇编仅发行电子版,不印制纸质版。 河北碳排放权服务中心 目录 1.1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11.2关于公开征求《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121.3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回收利用工程(征求意见稿)》等3项方法学意见的函............................................................................................22 2.1关于征求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1012.2关于印发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1072.3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2352.4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2472.5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2522.6关于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的通知.................................................................2552.7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2592.8关于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263 3.1关于公布河北省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2683.2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装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283 第一编生态环境部文件 1.1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郗梓延电话:(010)65645587传真:(010)65645587邮箱:jidongche@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黄志辉电话:(010)84920194邮箱:huangzhihui@vecc.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9月16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公安部办公厅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5.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8.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9.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0.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12.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13.北京大学14.北京理工大学15.中山大学16.北京工商大学 附件2: 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交通量的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包括源分级分类体系、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测算方法、路网道路特征参数获取方法、路网交通量获取方法、路网车辆构成获取方法及排放因子获取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公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量的测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T5132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A802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城市道路cityroad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快速路指城市道路中设置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少于两条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道路。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100km/h。 ——主干路指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的道路。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次干路指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的道路,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50km/h。 ——支路指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的道路,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40km/h。 3.2公路road 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指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一级公路指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二级公路指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5000-15000辆小客车。 ——三级公路指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2000-6000辆小客车。 ——四级公路指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2000辆小客车以下;单车道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400辆小客车以下。 3.3载客汽车passengervehicle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出租车指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将乘客运载至其指定地点的载客汽车。 ——公交车指城市内专门从事公共交通客运的载客汽车。 ——微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000mL的载客汽车。 ——小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中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 车。 3.4载货汽车truck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微型载货汽车指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轻型载货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中型载货汽车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重型载货汽车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指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2000kg,长小于等于4600mm,宽小于等于1600mm,高小于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000kg,车长小于等于5200mm,宽小于等于1800mm,高小于等于2200mm。 ——低速货车指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000mm,宽小于等于2000mm,高小于等于2500m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3.5冷起动排放coldstartemissions 冷起动状态下的排放。 冷起动指发动机起动时冷却液温室(或等效温度)不超过35℃,且不超过环境温度7℃;初始起动后的最初5分钟或冷却液温度不超过70℃,以先达到的为准。 3.6稳定运行排放runningemissions 发动机和尾气后处理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下的排放。 3.7蒸发排放evaporativeemissions 汽车排气管排放之外,从汽车的燃料(汽油)系统损失的碳氢化合物蒸汽,包括: ——昼间损失:车辆停车静置状态下,燃油系统受大气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碳氢化合物通过呼吸及挥发作用释放到大气的损失。 ——热浸损失:汽车行驶一段时间以后,静置汽车的燃油系统排放的碳氢化合物。 ——运行损失:指汽车行驶时,由燃油系统温度变化排放的碳氢化合物。 ——泄漏损失:指液体燃料从燃料系统通过挥发等作用释放到大气的损失。 ——渗透损失:指碳氢化合物通过燃料系统中的材料迁移释放到大气。 3.8机动车比功率vehiclespecificpower,VSP 车辆运行过程中,车辆单位质量所需发动机实际输出功率。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