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并推出一系列化债政策,将地方国企分为三类并实施差异化债券融资。产投类企业为缓解短期支付压力,可利用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供应链ABS)产品,通过真实贸易背景下的应付账款证券化实现融资,并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供应链金融政策导向。
供应链ABS产品的基础资产需确保底层交易真实、清晰、合规,并能产生可预测且稳定的现金流。产投类企业常见的应付账款类型包括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工程款项等,发行产品前需制定明确的基础资产合格标准。
主流结构特征可分为四种:
- “单”核心企业模式:依赖一家信用资质良好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将众多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进行证券化融资,适用于信用资质较好的产投类企业且应付账款规模较大。
- “双”核心企业模式:以两家无股权关联但业务协同的地方国有企业共同作为核心企业,增强信用保障和分散度,适用于单核心企业资产不足或双核心企业合作意愿强烈的情况。
- 银行保函模式:银行出具见索即付付款保函提供信用支持,操作灵活且有助于提升产品信用等级,适用于银行授信额度充足但自身信用资质较弱的企业,但需额外支付保函费用。
- 专业担保机构增信模式:引入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增强风险控制能力,适用于信用资质较弱但希望融资的产投类企业,但需支付担保费用。
随着政策鼓励和金融科技发展,产投类企业供应链ABS市场具有广阔空间。未来需规范资产筛选、升级风控手段、创新产品结构、完善增信方式,推动市场向成熟稳健方向发展。市场参与者应保持风险敬畏,遵守合规并持续监控信用风险,完善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