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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2025財政年度的收益約689.4百萬港元,較2024財政年度約881.0百萬港元減少約21.7%。•2025財政年度的毛利約477.8百萬港元,較2024財政年度約641.2百萬港元減少約25.5%。•毛利率由2024財政年度約72.8%減至2025財政年度約69.3%。•2025財政年度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17.5百萬港元,而2024財政年度為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33.6百萬港元。•2025財政年度每股基本虧損為0.9港仙(2024財政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為1.6港仙)。•2025財政年度建議派付特別股息每股1.0港仙。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 時計寶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2025財政年度」或「本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本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及附註,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2024財政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所示: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 毛利477,802641,155 綜合財務狀況表於2025年6月30日 2,300,3852,386,15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非控股權益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 1.一般資料 時計寶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07年修訂)第22章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其直接及最終控股公司為於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Red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而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九龍長沙灣永康街77號環薈中心27樓。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 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人民幣(「人民幣」),而綜合財務報表則以港元(「港元」)呈列。由於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上市,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此舉對於綜合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更為有利。 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就編製綜合財務報表而言,倘有關資訊合理預期會影響主要使用者作出之 決 定,則 該 資 訊 被 視 為 重 大。此 外,綜 合 財 務 報 表 包 括 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及 香 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所規定的適用披露。 除若干物業及若干金融工具按重估金額或公平值計量外,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歷史成本通常基於交換商品而產生的代價的公平值計算。 2.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2.1本年度強制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於本年度,本集團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已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並於本集團於2024年7月1日開始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的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回租的租賃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流動或非流動負債分類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2020年)之相關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適用於本集團的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影響的性質載述如下: 應 用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1號(修 訂 本)流 動 或 非 流 動 負 債 分 類 以 及 香 港 詮 釋 第5號(2020年)之相關修訂(「2020年修訂」)及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2022年修訂」)之影響 本集團已於本年度首次應用該等修訂。 2020年修訂就評估自報告日期起至少十二個月之延遲結付權利提供澄清及額外指引,以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當中包括: •指定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應以報告期末已存在之權利為依據。具體而言,澄清分類不應受到管理層在十二個月內結清負債之意圖或期望所影響; •澄 清 結 清 負 債 可 透 過 向 對 手 方 轉 讓 現 金、貨 品 或 服 務,或 實 體 本 身 的 權 益工具進行結清。倘負債具有可由對手方選擇透過轉讓實體本身的權益工具進行結清之條款,則僅當實體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呈列將選擇權單獨確認為權益工具時,該等條款方不會影響其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就 以 遵 守 契 諾 為 條 件 的 自 報 告 日 期 起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的 延 遲 結 付 權 利 而 言,2022年 修 訂 特 別 澄 清,實 體 須 於 報 告 期 末 或 之 前 遵 守 的 契 諾 方 會 影 響 實 體 將 於 報 告日 期 後 最 少 十 二 個 月 內 延 遲 結 清 負 債 的 權 利,即 使 契 諾 的 遵 守 情 況 僅 於 報 告 日期後評估。2022年修訂亦訂明,實體於報告日期後必須遵守之契諾(即未來契諾)不會影響負債於報告日期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然而,倘實體延遲結付的權利受限 於 實 體 於 報 告 期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遵 守 契 諾,則 實 體 須 披 露 資 料 以 使 財 務 報 表 使用者了解該等負債須於報告期後十二個月內償還的風險。該等資料將包括契諾、相關負債之賬面值以及表明實體可能難以遵守契諾的事實及情況(如有)。 根據過渡條文,本集團已對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追溯應用新會計政策。本年度應用該等修訂本對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2.2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本集團並無於該等財務報表提早應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會 計 準 則。本 集 團 擬 於 該 等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會計準則(如適用)生效時應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的修訂3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3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投資者與其聯營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銷售或注入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年度改進-第11冊3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兌換性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4 1於待確定之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3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4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有關預期適用於本集團的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進一步資料載述如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第9號(修訂本)澄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確認及終止確認,並增加一項例外情況,即當且僅當符合若干條件時,允許實體可將使用電子付款系統以現金結算之金融負債視為於結算日期之前償付。 該等修訂亦就評估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是否與基本借貸安排相一致提供指引。該等修訂訂明,實體應當專注於獲得補償的實體而非補償金額。倘合約現金流量與基本借貸風險或成本的變量掛鈎,則其與基本借貸安排不一致。該等修訂陳述,在若干情況下,或然特徵可能於合約現金流量變動之前及之後引致與基本借 貸 安 排 一 致 之 合 約 現 金 流 量,惟 或 然 事 件 本 身 之 性 質 與 基 本 借 貸 風 險 及 成 本之變化並不直接相關。此外,該等修訂中加強對「無追索權」一詞之描述以及釐清「合約相關工具」之特點。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有關指定為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權益工具的投資之披露規定已予修訂。尤其是,實體須披露於期內其他全面收益內呈列之公平值收益或虧損,分別列示與於報告期內已終止確認之投資相關者。實體亦須披露於報告期內已終止確認投資相關之權益內累計收益或虧損之任何轉撥。此外,該等修訂引入對可能影響基於或然因素(即使與基本借貸風險及成本不直接相關)之合約現金流量之合約條款進行定性及定量披露之要求。 該等修訂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報告期間生效,並允許提早應用。應用該等修訂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表現造成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載列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規定,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本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在延續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中眾多規定之同時,引入於損益表中呈列指定類別及定義小計之新規定;就財務報表附註中管理層界定之表現計量提供披露及改進於財務報表中將予披露之合併及分類資料。此外,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部分段落已移至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及香港會計準則第33號每股盈利亦作出細微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及其他準則之修訂將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並允許提早應用。應用新準則預期將影響損益表之呈列以及未來財務 報 表 之 披 露。本 集 團 正 在 評 估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18號 對 本 集 團 綜 合 財 務 報表之詳細影響。 3.收益及分類資料 收益 (i)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劃分如下 607,197– –82,234 總額 607,19782,234 銷售渠道 零售電子商務平台批發 總額 收益確認時間某一時點 794,986– 就管理而言,本集團目前劃分為三個業務部門如下: a.天王手錶業務-生產、批發及零售自主品牌手錶業務-天王手錶;b.錶芯貿易業務-錶芯批發;及c.其他品牌(中國)業務-批發及零售自主品牌手錶業務-拜戈手錶以及以著名品牌為主的進口手錶及原始設備製造商(「OEM」)/原始設計製造商(「ODM」)手錶。 該等業務部門乃按照內部報告的基準,並由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即本公司行政總裁)定期審閱作資源分配及評估業務部門表現用途。各業務部門各自為一個經營分類及可呈報分類。 分類收益及業績 本集團按可呈報及經營分類劃分的收益及業績分析如下: 外部銷售580,76482,23426,433689,431分類間銷售–2,486–2,486 分類收益580,76484,72026,433691,917 除稅前虧損 融資成本(619) 除稅前溢利 分類業績指各分類的業績,未經攤分包括利息收入、若干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中央行政成本及融資成本等企業項目。此乃匯報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用途之舉。 分類間銷售乃按現行市價計算。 4.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淨額 其他收益及虧損:出售及撇銷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虧損(4,429)(5,430)註銷一間附屬公司的虧損–(1,202)出售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賬的債務工具收益(虧損)772(2,885)透過損益按公平值列賬的金融資產公平值變動的收益(虧損)2,493(4,297)重估租賃土地及樓宇虧損(1,222)–投資物業公平值變動的虧損(20,492)(3,913)匯兌淨收益(虧損)5,754(2,546) 附註:該款項指(i)經參考根據地方政府頒佈的規則及法規所繳納稅款而計算的來自地方財政局的政府補貼;及(ii)因創意設計、創新及技術而於中國獲授的無條件政府補貼。 5.融資成本 租賃負債利息開支銀行借款利息開支 592619 6.所得稅(抵免)開支 即期稅項:中國企業所得稅中國預扣稅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中國企業所得稅 (2,254)(299) 遞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