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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本集團未經審計之收入為人民幣4,163,714,743.93元,較2024年同期人民幣4,165,152,715.24元略微下降約0.03%。 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未經審計之母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盈利為人民幣41,480,009.64元,較2024年同期未經審計之盈利人民幣29,260,117.19元增加人民幣12,219,892.45元。 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未經審計之每股基本盈利為人民幣0.23元(2024年同期:人民幣0.18元)。 董事會建議派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之中期現金股息每股人民幣0.05元(含稅)(2024年同期:無)。 ঀᒪᓜᾣ㑴(ᵠ㏉ሟ討)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長安民生物流」或「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合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之未經審計之中期簡明財務資訊: 合並及公司資產負債表 2025年6月30日(人民幣元) ਾќޢਮ䋽用䋖۫㺞(㓂) 2025年6月30日(人民幣元) 合並及公司利潤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ќޢਮ▚㺞(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合並及公司現金流量表 ਾќޢਮ⨴䠇⍷䠅㺞(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合並股東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ќ㛗ᶧ⅀ⴀ䇀ऋ㺞(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母公司股東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ޢਮ㛗ᶧ⅀ⴀ䇀ऋ㺞(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人民幣元) 一、公司基本情況 長安民生物流於2001年8月27日在境內成立,2002年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2004年12月31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2月23日公司的H股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掛牌上市交易,並於2013年7月18日從創業板轉至聯交所主板交易。2025年5月26日完成向特定對象配發及發行40,000,000股內資股。註冊地址為中國重慶市渝北區。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長安民生物流總股數202,064,000股。本公司的營業期限自2001年8月27日始,無固定期限。 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整車運輸服務、汽車原材料及零部件供應鏈管理服務、非汽車商品的運輸服務、包裝材料的生產銷售以及輪胎分裝、輪胎銷售等。 本中期財務報表未經審計。 二、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本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解釋及其他有關規定(統稱“企業會計準則”)編制。 本集團採用按照中國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編制財務報表用作在聯交所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於2025年1月21日在泰國設立子公司CCM Logistics Co., Ltd.(泰國賽美物流有限公司,簡稱“CCM”),CCM採用泰國財務報告準則,本公司在編制合並報表時,將其報表轉換為企業會計準則。 本財務報表以持續經營為基礎列報。 本集團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財務報表均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資產如果發生減值,則按照相關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新的香港《公司條例》於2015年生效,本財務報表已經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的要求進行調整。 䋗募㺞䱺䁱 三、稅項 1. 主要稅種及稅率 2. 稅收優惠及批文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號《關於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本公司、重慶長安民生博宇運輸有限公司、重慶長享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重慶賽美數智科技有限公司按15%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福路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佈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重慶長足飛越科技有限公司屬於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率為15%。 四、合並財務報表項目附註 1. 貨幣資金 說明: 期末,本集團因司法凍結使用受限的款項金額7,420,000.00元,銀行承兌票據保證金5,301,974.31元。 䋗募㺞䱺䁱 2. 應收票據 3. 應收賬款 4. 應收款項融資 5. 預付款項 6. 其他應收款 䋗募㺞䱺䁱 7. 存貨 8. 合同資產 10.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說明: 由於兵器裝備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是本集團出於戰略目的而計劃長期持有的投資,因此本集團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11. 固定資產 12. 使用權資產 䋗募㺞䱺䁱 13. 無形資產 14. 商譽 15. 短期借款 16. 應付票據 17. 應付帳款 18. 合同負債 䋗募㺞䱺䁱 19. 其他應付款 20.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21. 長期借款 22. 租賃負債 23. 股本 註: 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與南方工業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資產”)訂立股份認購協議,本公司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南方資產有條件同意認購40,000,000股新內資股,每股認購股份認購價為人民幣2.54648元(相當於2.78港元),總現金對價為人民幣101,859,200元(相當於約111,200,000港元)。該議案於2024年11月22日股東大會以投票方式獲正式通過。2025年3月6日,本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5年2月27日(同意註冊之日)核發的《關於同意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5]373號)。中國證監會已同意本公司發行40,000,000(含本數)股內資股的註冊申請。於2025年5月26日完成股份認購事宜,向南方資產正式配發及發行40,000,000股。 䋗募㺞䱺䁱 24. 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25. 營業外支出 註1: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在對保管的客戶物資進行盤點時,發現存在物資差異人民幣8,424,061.21元,經初步檢查差異屬於2023年9月庫房搬遷時容器交接差異及倉儲過程中累積的質檢數量差異。由於尚未與客戶最終確定盤虧數量和金額及賠償方案,該金額為根據倉儲管理系統記錄和管理層批准的金額確定的損失金額。 註2: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倉儲服務供應商定州市錦灝商貿有限公司於2025年5月9日發生火災事故,導致存放河北分公司業務外包11家供應商的物資在此次火災中物資全部被燒毀,經初步統計損失物資的含稅金額為人民幣12,378,000.00元。河北分公司投保的保險公司經現場勘察後已向河北分公司出具拒賠通知書,倉儲服務供應商定州市錦灝商貿有限公司投保保險金額不足以賠付河北分公司損失,且償付能力不足,河北分公司預計損失人民幣12,378,000.00元。 26. 所得稅費用 䋗募㺞䱺䁱 五、承諾及或有事項 1. 或有事項 (1)重大未決訴訟 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及其財務影響 註1: 四川佳順物流有限公司以合作期間因疫情保供繞行等原因產生額外費用人民幣87.64萬元,現起訴要求本公司之雅安分公司支付相關費用,並將本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2)水災預計風險損失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2024年8月9日定州暴雨導致分公司庫房內澇積水,存儲代倉儲客戶保管的物資受損。因涉及倉儲客戶數量較多(初期約29家),倉儲物資種類和數量多,客戶物資損失情況截止2024年11月基本完成檢測和確定。河北分公司已對倉儲物資全額投保保險,並在發生水災事故後,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並於2024年9月25日配合保險公司及保險公估公司完成全部受損物資清點。本公司管理層在2024年末判斷公司需要賠付的代保管物資損失敞口較小,在最終賠償損失金額確定前,無需確認損失金額。截止2025年6月末,品質鑒定機構認定的損失程度尚未確定,保險公司尚未最終確定賠付方案。代保管倉儲客戶主張按“銷售單價全額賠償”的索賠金額人民幣11,957,300.00元,與保險公司的初步賠付方案的理賠金額存在差異,公司需要賠付的代保管物資損失金額尚未確定。 六、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及公允價值層次 按照在公允價值計量中對計量整體具有重大意義的最低層次的輸入值,公允價值層次可分為: 第一層次: 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未經調整的)。 第二層次: 直接(即價格)或間接(即從價格推導出)地使用除第一層次中的資產或負債的市場報價之外的可觀察輸入值。 第三層次: 資產或負債使用了任何非基於可觀察市場資料的輸入值(不可觀察輸入值)。 (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項目和金額 期末,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及負債按上述三個層次列示如下: (2)第三層次公允價值計量中使用的重要的不可觀察輸入值的量化信息 䋗募㺞䱺䁱 七、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1. 關聯交易情況 (1)關聯採購與銷售情況 ①採購商品、接受勞務 (2)關聯租賃情況 公司本期無作為承租方新增的使用權資產。 䋗募㺞䱺䁱 2. 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䋗募㺞䱺䁱 八、經營分佈報告 本集團的董事作為本集團的主要經營決策者,認為本集團的經營活動與各個單一的經營部門有關,即為整車提供運輸服務、為汽車原材料提供供應鏈管理服務、零配件,非汽車商品的運輸服務,包裝材料的銷售和輪胎的加工。 因為本集團全部資產在中國境內,並且只在中國境內實現經營,因此地域分部根據經營分部不做進一步披露。 九、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ѣᵕ㛗ᚥ 董事會建議派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個月期間之中期現金股息每股人民幣0.05元(含稅)(2024年同期:無)。上述利潤分配建議須由本公司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考慮及批准。待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董事會建議後,中期股息預期於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派付。 根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時,有義務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任何以非個人股東名義,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股份皆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股份,因此,其應得股息將被扣除企業所得稅。如H股股東需要更改股東身份,請向代理人或信託機構查詢相關手續。本公司將嚴格依法或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依照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外籍個人從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由於本公司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故本公司分派股息時,持有本公司H股及名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