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执行摘要 1 25引言 36国际知识产权互联发展及韩国的偏差 3.163.283.3103.411互联网作为网络之网络的本性意味着ip互联互通为了使流量能够从以及传输到互联网上的任何一点,这是必需的历史上,商业谈判的互联协议一直运作良好地激励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并提高最终用户的服务质量全球主要监管机构已审查了IP互联互通规则仅有非常少监管干预的实例在韩国,随着知识产权的引入,该方法明显偏离。2016年互联互通规则 415韩国知识产权互联机制的结果 4.1154.2184.3264.431韩国的一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一直能够在当地行使定价权中转和互联市场,由IP互联法规支持高昂的传输费和互连费影响了本地互连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其他市场相比,这导致建筑结构发生了变化虽然韩国对最终用户的服务的质量仍然相对较高,服务可用性和服务提供者的多样性受到了负面影响数据中心投资也越来越多地由CSP推动,但存在挑战由于政权限制而对韩国吸引重大投资 33韩国的ip互联政策考虑事项 5 5.1335.2345.336韩政府已制定计划,实现该国数字化亚洲的枢纽,但目前的障碍阻碍投资、压制竞争和延缓互联网生态系统的创新将束缚这一雄心消除障碍,振兴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将有利于当地消费者和企业,并对更广泛的经济产生积极影响需要修改IP互联互通规则以解锁韩国的数字时代中的真实潜力 附件A 对IP互通监管研究的概述 附件B主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公共互连地点 版权所有 © 2025。本文件包含的信息是 Analysys Mason 的财产,并在此条件下提供,即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制作、复制、出借或泄露,亦不得用于提供该信息的特定用途之外任何其他目的。 这份报告由 Analysys Mason 准备,供亚马逊网络服务使用,并受 Analysys Mason 的编辑判断和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本报告中的分析完全由 Analysys Mason 负责。 此报告可在www.analysysmason.com/consulting/reports/South-Korean-interconnection-regulation-implications-2025找到。 分析斯曼有限公司西北翼,布什大厦阿尔德维奇伦敦WC2B 4PJ英国电话:+44 (0)20 73959000 enquiries@analysysmason.com www.analysysmason.com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编号5177472 1 执行摘要 本报告由Analysys Mason独立编制,对韩国互联网协议(IP)互联互通规则进行了审查;评估了这些规则对连接生态系统的影响;并提供了监管建议,以帮助韩国实现其数字战略并加强与国际最佳实践的协调。支撑本报告的研究,包括访谈,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进行。 2016年,韩国通过引入国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之间的IP互联互通监管,成为一个全球性异类,破坏了一个此前基于商业协议的稳定模式 互联网始终作为一个网络之网蓬勃发展,通过ip互联互通实现它们之间流量交换以满足消费者和企业需求。全球绝大多数ip互联互通协议一直是并且继续是通过商业谈判达成的,并且依赖于无结算(即零价格)流量交换。 所有网络,包括国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国际运营商、云服务提供商(csp)、独立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其他内容和应用服务提供商(cap),都从流量交换中受益。它们中的每一方都投资于各自的网络,以最小化成本,同时确保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结果。国内isp在其 respective 国家大力投资光纤和无线接入网络,而csp、独立cdn和cap则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地点部署缓存和接入点(pop)。规模较大的isp、csp和cap还投资于数据中心和海底电缆。所有这些利益相关者都被激励继续投资于数字基础设施,以实现功能完善的互联网。 然而,2014年在韩国,科学、ICT和未来规划部修订了电信设施互联互通标准,并通过“发送方网络支付”(SPNP)制度发布了韩国国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之间IP互联互通费的规定,在该制度下,终端用户的ISP可以就希望向其传送流量的一方征收受监管的费用。这项有争议的规定于2016年颁布,导致了行业内部摩擦,包括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纠纷和诉讼。1 韩国国内的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可通过韩国提供的IP互联规则获得监管支持,从而在本地传输和互连市场行使定价权。 韩国的本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现在需要为相互交换流量而支付对等费用。这是基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之间IP互连的规定(根据SPNP)。 该规则在实践中已使一种更广泛的方法合法化,即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以征收远高于其他国家、可比国家的国内传输和互连费用。实际上,这些费用远高于为交换IP流量所需的互联基础设施的增量成本。这导致了多项发展,包括投资激励的转移、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之间竞争动态的变化以及对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等相邻领域的影响。 首先,由于大型本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根据法规默认能够从彼此那里收取对等费用,它们与内容提供商、初创公司和其他网络运营商在本地传输业务方面的竞争水平已出现明显下降。 其次,大型本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已能利用本地传输和互连费用获得的高利润,对其相邻市场的服务(如共位、云服务和CDN服务)进行交叉补贴,从而不公平地与这些服务的独立供应商竞争。 最后,较小的本地ISP无法有效竞争国内消费者业务,一些已被大型ISP收购,或者已将商业模式聚焦于企业和大宗服务,这些服务对与大型ISP的互联互通依赖较少。 总的来说,这些动态反映了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能够利用一种“终止垄断”来控制并垄断其终端用户接入,并通过这种方式以远高于互联提供增量成本的价格进行操作,从而从事使其他市场参与者更难有效竞争的行为。 本地传输流量成本高昂,这会阻碍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导致韩国错失机遇,尤其是大规模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和海底电缆 随着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试图向内容服务提供商和网络接入提供商强加高额本地互联费用,这些网络在韩国部署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积极性降低。实际上,与其它发达亚太(APAC)国家相比,韩国主要内容服务提供商和网络接入提供商部署的缓存和接入点(PoPs)密度较低。与此相关,韩国的互联网交换点(IXP)格局也远不如其它可比国家活跃,拥有更少的IXP、每个IXP的平均容量更低,以及每个IXP中互联的参与者更少。2韩国互联活动减少意味着更大比例的交通正在区域枢纽,包括香港、新加坡和东京,进行离岸交换。这增加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成本以及终端用户的互联网流量延迟。 也存在对进一步投资于更多资本密集型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如海底电缆和大型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的吸引力相应减少的情况。韩国仅在2016年至2024年间启动了两个新的国际海底电缆, 在区域内的基准国家中,这是最低的。3在数据中心方面,韩国的主要枢纽设在首尔,但目前的基础设施在IT负载上较小,且密度也低于曼谷、雅加达、新加坡和东京等其他枢纽。基础设施的缺乏削弱了韩国成为连接枢纽的能力。 大型CSPs和CAPs已在他国的亚太地区对海底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资产进行了重大投资。然而,韩国的投资环境显然并不有利,导致CAPs的投资减少,这似乎主要源于互联制度相关的成本和不确定性。因此,韩国在发展对利用未来发展(包括人工智能)至关重要的基础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存在落后于区域竞争对手的风险。 尽管韩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通过投资国际能力已基本缓解了对消费者的影响,但本地初创公司和CAPs特别受制于高成本环境,影响了该国的服务可用性、创新以及服务提供者的多样性 韩国是一个数字化成熟的国度,在家庭宽带普及率方面,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中位居前列。4然而,尽管高速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很广,它的排名仅为11th在全球互联网下载速度。5对流行网站的延迟测量也表明,韩国与其它亚太国家的延迟明显更高。6由于国内互联生态系统欠发达,导致网络间流量交换水平较低的结果。 我们了解到,2016年后的几年中服务退化的程度更为明显,韩国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此后已投资扩展国际容量以改善网络质量。然而,扩展国际容量的实际难度更大且成本更高,并且在晚上高峰时段访问国际内容时存在拥堵的证据。 服务可用性、创新以及服务提供者多样性方面的影响是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全球云服务提供商(CSP)一直在持续开发云服务,并在其全球可用区推广。然而,与其它发达亚太国家相比,在韩国可用区不可用的服务数量明显更高——特别是与媒体流或人工智能相关的服务。本地云服务提供商(CSP)和通信应用提供商(CAP)也受到高昂网络费用的限制,限制了他们创新和提供更高 为韩国人提供优质服务。本地云服务提供商(CSP),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初创公司,在海外托管其服务的能力有所下降,从而在规模扩大和创新方面面临资金障碍。 事实上,已经出现过本地内容聚合平台(CAP)退出市场的案例,特别是那些在流媒体(OTT)领域运营的平台,由于财务困境而退出。也有全球性CAP的例子,它们要么退出韩国市场,要么尽管在其他亚太市场运营,却未能本地化推出。很明显,韩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互连法规减少了服务提供商的多样性,排挤了小型服务提供商,降低了创新能力,并最终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 需要对IP互联互通规则进行重大修订,以重置扭曲的互联互通生态系统,并释放定位韩国为人工智能国际枢纽所需的基础设施投资。 与世界其他地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韩国的监管干预引发了一系列旷日持久的法律和监管纠纷,并阻碍了该国数字基础设施的持续投资。结果,该行业被剥夺了已经进行并可能继续的投资所带来的利益——如果韩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没有对国际运营商、云服务提供商、独立内容分发网络和其他内容附加提供商实施更高的互联互通费用以传输流量的话。 韩国持续受益于充满活力的经济、对技术的重视以及积极主动的政府政策,这些使该国能够尽早并广泛地部署国内网络。然而,在国际连接性以及来自其国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以外的利益相关者在数字基础设施上的投资水平方面,它已成为一个全球性异类。 这种情况导致了国际连接相对有限,一些价格高于附近国家,并且依赖于三大最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而不是多样化和去中心化的基础设施格局。因此,韩国用户在访问某些在线和云服务方面遇到了限制,并且可用的服务提供商也较少。 未来,云密集型应用,包括由人工智能驱动的应用,将产生对人工智能数据中心连接以及数据中心之间连接的巨大需求。为了成为人工智能的区域或全球领导者,韩国在海底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不是可选项。与SPNP互联机制相关的成本和不确定性阻碍了在上个十年的此类投资,并且如果它没有实质性的改革,可能会继续阻碍韩国的雄心。如果互联法规保持当前形式不变,它们可能会演变成韩国经济的系统性弱点,在一个对最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的获取变得日益重要的世界里。 2 简介 随着韩国新政府执政开启新篇章,有机会重振数字经济,消除创新和投资壁垒。需要讨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该国对互联网协议(IP)互联互通监管的态度——这一政策领域因其独特结构和深远影响而受到国际关注。与大多数发达经济体不同,在这些经济体中,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安排是通过商业谈判达成的,韩国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之间规定了受监管的互联互通费用。虽然旨在确保公平的成本收回和维护网络质量,但这些规则已给数字生态系统引入了重大摩擦,阻碍了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和创新,扭曲了电信市场的竞争,并对用户产生了负面影响。 这份独立报告探讨了韩国互联体系对其本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内容与应用提供商(CAPs)、云服务提供商(CSPs)和国际电信运营商等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互动所产生复杂的影响,考察了政策变化导致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行为转变如何影响本地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并探讨了其对竞争、创新和经济增长的下游影响。借鉴国际比较经验,本报告旨在为构建一个更为平衡和前瞻的监管框架提供参考——该框架既要支持网络可持